异地分娩如何报销?

异地分娩如何报销?

sclctv 2025-04-22 新闻中心 67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异地分娩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异地分娩如何报销?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

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

二、生育险异地报销所需要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2.代为申领,提交申领人身份证和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

3.结婚证及复印件;

4.门诊病历、处方、检查报告、费用清单、医疗费用收据等;

5.协议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

6.实施复通手术的必须出具区县(自治县、市)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发给的再生育服务证。

生育保险异地报销比例是多少

报销比例为门槛费以上至3000元报88%,3000-5000元报90%,5000-10000元报92%,10000元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的报95%,其中乙类药品按80%,贵重药品按70%,特殊检查和特殊治疗的按70%报销。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多久到账

根据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生育津贴必须由用人单位进行申领。企业必须在女职工回生育次月的20-25日,在社答保中心财务部扣款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当地社保机构办理申领手续。一般在申领月份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款项到达单位账户上,再由单位支付给个人。简单来说就是办完生育津贴申领手续的次月中下旬生育津贴能报下来,能到账。

一、成都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照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若您是个体参保,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按不同情形分别计算生育津贴的。

1、妊娠满7个月生产的乘以98日;

2、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

3、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乘以15日;

4、难产增加15日;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15日。

二、生育医疗费包括女参保人员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和药品等费用。女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按以下标准实行定额结算:

1、妊娠满7个月施行剖宫生产或剖宫流产的3000元;

2、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2000元;

3、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1000元;

4、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300元;

5、多胞胎的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400元。

三、按去年的缴费基数是4000。

顺产就应报销:4000*12/365*98+2000=14887.67

剖腹产就报销:4000*12/365*113+3000=17860.27

扩展资料: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保险待遇。

单位参保职工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为其办理,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申领待遇应按照《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等有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参加我市生育保险的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未满12个月的。

由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按照生育保险政策规定的项目及标准为其职工垫付生育医疗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手术费、住院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期间发生的生育并发症、合并症住院医疗费、男职工配偶生育医疗补贴)。

待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达到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后,向参保关系所在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后12个月内申请办理生育保险待遇拨付,申请拨付时除提供《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劳社发〔2006〕91号)规定的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职工工资发放表、工资银行流水转账记录或工资发放财务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垫付生育医疗待遇的财务记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百度百科-成都市医疗保险管理局关于生育保险经办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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