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在农村,一般村里扩建,要不就重新申请宅基地,要不就是通过临近的宅基地互换。如果是互换或是买卖流转旧房子,就会涉及到过户的问题,那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农村宅基地和房子能过户吗?需要走什么流程手续?农村房子过户:农村房屋有一个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红本),上面登记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归属。该证书是由当地的区县一级政府颁发的,应当由该级政府变更。红本上登记是谁的名字,谁对该处土地和房屋享有使用和所有权。因此,你说的没有过户的房屋是卖方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注意,农村房屋的买卖,需要在同一集体内成员间进行。即同村村民间可以买卖,房屋不能卖出本集体。(土地法中有相关规定)农村房屋过户与宅基地使用证变更的程序大致相同,都是去办理过户的乡镇国土所等宅基地管理部门,先是提出过户申请,根据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工作人员根据权属资料进行实地审查、测量记录、填写报表,之后上报审批,最后登记注册,给申请人发证。需要准备的材料一般包括:1.过户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身份证);3.原来的房屋所有权证书;4.宅基证或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是相关证明;5.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法律主观:
一、农村宅基地 买卖合同 有效么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国家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只能卖给本村没有宅基地并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村民,不能卖给非本集体组织的其他人,否则不予过户,也就没有法律效力。
依据《土地管理法》、《民法典》及有关政策,有条件的允许 宅基地使用权 转让不为法律所禁止。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宅基地;
(二)转让人与受让人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成员;
(三)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四)转让行为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二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1、准备所需材料: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 证明、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是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的,应该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相关证明材料。
2、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准备好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之后,向村委会提出转让申请。
3、农村宅基证变更申请人向辖区国土所提交申请登记材料,材料齐全后,国土所出具《受理回执单》,加盖国土资源部门公章,交由申请人签字。
4、等待国土资源部门审核。
5、完成宅基证使用权转让,下发新的证书。
三、农村宅基地 买卖 易出现的问题
1、买卖合同不规范因纠纷。农村房屋或宅基地的买卖多为口头协议,未签订买卖合同(或者买卖合同不规范),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在法律上也需要买卖合同。如果没有签署买卖合同,或者合同有瑕疵,很容易对合同内容出现争议,造成毁约纠纷。
2、房屋升值,卖方毁约。现在的土地价值与日俱增,很多房屋出卖人看上了房屋的经济利益,一些已经出卖房屋、宅基地的城镇居民开始反悔,想方设法地想收回房屋,容易发生纠纷。
3、城镇居民禁买农村房屋/宅基地,宅基地出卖人更受法律保护。农村宅基地管理中有严格规定:“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这些禁止购买的政策为出卖人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返还房屋、赢得诉讼提供了法律支撑,从而使购买宅基地的人出于劣势,也助长了出卖人反悔的气焰。
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作为农村土地流转一种的宅基地转让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法律对其转让方式和转让条件进行了严格规定,需依照法律进行宅基地转让。
法律客观:《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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