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5万可以贷款的金额如下:
1. 缴存时间在1年以上不满5年,贷款倍数为1.2。
2. 缴存时间在5年以上不满15年,贷款倍数为1.5。
3. 缴存时间在15年以上,贷款倍数为1.8。
4. 普通职工贷款倍数为1.1,特定职工类别可获得更高倍数。
5. 贷款额度受个人收入、用途和房产类型影响。
6. 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按2万元计算。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因素:
1、公积金账户余额:根据公积金账户的累计余额来确定可贷款额度;
2、缴存比例与工资基数:缴存比例和工资基数影响每月公积金的缴存额,进而影响贷款额度;
3、缴存年限:缴存年限越长,累计的公积金余额越多,可申请的贷款额度也越高;
4、还款能力: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收入状况评估其还款能力,以确定贷款额度;
5、贷款政策:不同地区的公积金中心会有不同的贷款政策和额度限制。
综上所述,上海公积金5万的贷款额度根据缴存时间不同,倍数从1.1至1.8不等,普通职工最低1.1倍,特定职工类别可享受更高倍数,同时贷款额度还会受到个人收入、贷款用途和房产类型的影响,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九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有关住房交易、补贴、拆迁补偿的文件等有关材料。
《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数额、期限和币种合理;(四)借款人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十二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个人贷款申请,并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够证明其符合贷款条件的相关资料。
第十三条
贷款人受理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履行尽职调查职责,对个人贷款申请内容和相关情况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评价意见。
《成都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实施细则》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合作项目包括商品房项目、保障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保障房售房单位(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统称为开发企业)应在取得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后,及时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报合作项目。
第五条
办理公积金贷款合作项目的开发企业应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借款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办妥正式抵押登记且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取得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之日止。
第六条
成都公积金中心将结合开发企业背景、销售规模、财务状况、综合实力、担保落实与抵押登记配合办理等情况,确定合作项目的公积金贷款发放条件。发放条件分为以下几种:(一)开发企业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且完成购房合同备案;(二)开发企业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且完成购房合同备案,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借款人所购房屋办妥抵押权预告登记或抵押登记;2.开发企业在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存入公积金贷款的保证金,保证金实行专项存储、专户管理,不得挪作他用。保证金按公积金贷款的一定比例存入,最迟应于公积金贷款发放前足额存入。保证金余额低于规定的,应及时补足。阶段性保证责任解除后,开发企业可申请退还对应的保证金。公积金贷款具体发放条件由成都公积金中心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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