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近些年随着成都的经济发展,许多外地人来到成都打拼、定居,因此也产生了许多的问题,其中成都离婚后购房有哪些规定就是人们的重点关注问题,小编整理相关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希望这些内容对大家有所帮助。一、在成都离婚后购房有什么规定成都买房资格与是否离婚没有关系,具体资格认定规则如下。A类: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B类:高新南部园区C类:高新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D类:青白江区、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蒲江县。在相应区域买房,只需要满足任一条件即可。天府新区(A类区域):条件一:户口买房:天府新区户口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天府新区)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天府新区户口就行。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天府新区)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高新南区(B类区域):条件一:户口买房:高新南区户口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成都市社保(社保参保地不限定区域,但是工作单位注册地必须是高新南)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高新南区户口就行。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高新南区)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高新西区为代表的的C类区域:条件一:户口买房:C类区域户口可以新落户人群:额外需要12个月以上成都社保(单位注册地11区域就行,不同区域间社保时间可以叠加)以及要有工作单位。非新落户人群:有C类区域户口条件二:社保买房:在没有户口的情形下,需要C类区域连续24个月单位社保(购房时单位注册地要在C类区域),注意D类区域户口的人,有C类区域24个月单位社保也可以买。前提:两人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只拥有1套自有产权住房,或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青白江区为代表的D类区域:条件一:户口买房:任意区域户口都行社保买房:任意区域连续12个月单位社保备注:1、A类区域只能买A类区域、D类区域。2、B类区域只能买B类区域、D类区域。AB类区域是最严格的区域!不能买C类区域,但是可以买D类区域。3、A类区域和B类区域不能互买。4、C类区域可以买C类区域、D类区域,不能买A类区域或B,C区域之间可以互买。5、D类区域买D类区域,不能买A、B、C,D类区域之间可以互买。二、成都离婚后房产如何办理过户手续(一)对于离婚房产过户中,首先需要办理析产登记。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析产登记是一种常见的房屋登记种类,与继承登记及赠与登记也有一定的区别。析产登记主要适用于离婚析产。顾名思义,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析产基本步骤:1、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注: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则无需办理公证);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5、取证。(二)析产登记后,再办理房屋过户手续。需要提交以下资料: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协议离婚的提交,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法院判决离婚的提交生效的法院判决书及复印件,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对于通过民政局协议离婚后的房产过户,双方当事人需携带离婚证、自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证明亲自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以上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相关方面的知识,相信大家应该有所了解,如果对成都离婚后购房有哪些规定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阅读生活猫的其他相关文章,希望能给您带来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到进行在线咨询,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1、是否限购:赠与直系亲属(成都仅限父母和子女)不限购,非直系亲属限购。
2、赠与流程:
(1)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与过户:
直系亲属可以是父母与子女,也可以是夫妻、外祖父与外孙子女等。一般,直系亲属过户流程主要有三步:
1)赠与人及受赠人到房屋所在公证处对赠与事实进行公证,赠与人与受赠人签署赠与合同,公证处将会按照房产估价的2%收取公证费,公证费收取标准各地有所差别;
2)向房管局申请估价,估价后向房屋所在地税局申请免税(免的是营业税等),另外由受赠方缴纳房屋估价3%的契税,营业税、个税免征;
3)最后,需要凭过户申请书、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赠与公证书、有关税费的收据向房管局递件,缴纳相关的交易费、登记费及印花本费用后,受赠人一般当天或者第二天即可领到房产证。
(2)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过户: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地点是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赠与过户时需要携带的资料:过户申请书、身份、房地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税费收据。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房屋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且赠与人已将房屋产权证原件交给受赠人的,根据人民法院的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
办理房产赠与需要的资料
在办理个人无偿赠与或受赠不动产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手续时,应报送《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只须提供继承人或接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属于以下四类情形之一的,还应分别提交相应证明资料:
1、离婚分割财产的,应当提交:
(1)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亲属之间无偿赠与的,应当提交:
(1)无偿赠与配偶的,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无偿赠与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的,提交户口簿或者出生证明或者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3、无偿赠与非亲属抚养或赡养关系人的,应当提交:
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书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赡养)关系证明或者其他部门(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能够证明双方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4、继承或接受遗赠的,应当提交:
(1)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经公证的能够证明有权继承或接受遗赠的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