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齐全需要四个工作日。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在公积金提取过程中没有通过审核,那么可能是以下几个原因。
资料不齐全、信息有误申请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大量的相关的证明材料,所以说有可能会出现申请材料不全、信息错误、个人信息对不上等情况,这时候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给出哪里出现了问题的答复。
2不符合提取条件虽然说,现在公积金提取的范围扩大了,但也并不是随便就可以提取的,最少也要满足以下六种情形之一。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②离休、退休的;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④出境定居的;⑤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⑥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至于具体的提取流程和材料,不同地区的公积金都会有所差异,建议向当地公积金中心进行咨询,或者我们也可以直接在网上办理,微信的城市服务和支付宝的市民中心都可以找到,甚至很多手机银行APP也有这项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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