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医院住院病人需要转院证明,卫生厅有规定,患者转院需先向主治医生提出来,主治医生报告科主任,经科主任确认,患者确需转上级医疗机构治疗,就出具转院证明,然后由医院医务科盖章。这就是转院的程序。
住院之后医保怎么报销?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应预交医疗费2000元,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得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节假日顺延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超过时限的其其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分为三档:三级医院10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400元。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转诊院的,须经定点医疗机构三级以上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开转院证明的材料如下:
1、转出医院开具的转诊转院审批表;
2、转入医院开具的住院证加盖医保专用章;
3、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
综上所述,需要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首诊医院提出转诊转院意见相关主治医生等人员签字,首诊医院盖章,经转往医院医疗保险科室审核。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异地就医医保报销的,首先由当事人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备案,并提供个人的相关证明材料,再由当地的社保部门与原社保部门办理对接程序,在双方认定成功后,可以就有关社保报名情况进行处理。
一、异地就医医保报销流程是什么?
(一)先到社保局备案 部分城市要求必须去社保局办公地点进行备案,部分城市可以直接在社保局官网自己进行备案操作。 备案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 1、备案的原因是,是否出去长住,是否在外面工作、还是转诊住院,要把原因告诉经办机构; 2、把就医地址说清楚。 把这些信息填好之后,如果能够在社保局官网查到个人备案信息,说明备案成功。 (二)选定点医疗机构 可以在社保局网上查到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 例如:我是北京的社保卡,打算去上海看病,那我就直接查上海支持跨省异地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有哪些,然后再选择我具体想去上海的哪家医院。 (三)持卡就医 选择好定点医疗机构之后,记得一定要用社保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只有4种特殊情况,拿着社保卡可以在国内跨地域看病报销: 1、在旅行中,突发疾病需要去医院治疗 2、重大疾病,需要去其他省市转诊治疗 3、长期驻外地工作 4、退休后,把户籍迁入异地定居二、社保卡本地报销流程:
1、入院或出院时都必须持医疗保险IC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住院时个人先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后多还少补。 未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前发生的医疗费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2、参保人员住院后统筹基金的起付线:起付线各地标准各有不同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在一个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3、参保人员因病情需要转诊或转院的,须经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副主任医师或科主任诊断后提出转诊(院)意见,由所在单位填报申请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报市(区)社保机构批准后办理转诊(院)手续。 转院限于省特约医院,其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其报销标准要先自负10%,再按本地规定计算可报销金额。 4、在定点医疗机构出院时,各定点医疗机构会按照相关政策计算医保报销金额和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其报销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应该自付的金额由定点医疗机构和参保人员本人结算。 我国目前实行的全民参保政策,这对于缓解社会医疗矛盾和公民的治疗压力是具有积极的意义的,但在涉及到异地就医的情况下,也是可以按照规定的办理程序和方法进行异地报销的,但必须符合两地的政策规定,否则社保部门是不能认可并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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