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规划许可(呼和浩特市城市绿化条例)

2024-04-12 10:41:31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促进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生产绿地及其他对城市生态和景观起重要作用的绿地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监督管理活动。第三条 城市绿化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生态优先、严格保护的原则。第四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把城市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城市绿化用地布局,增加绿化用地面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提高公众绿化和环境意识。将城市绿化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增长状况逐步增长。

市、区人民政府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多种方式投资城市绿化事业,对在城市绿化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和绿地冠名权。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规划组织城市绿化,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和绿地质量,严格保护城市绿地,杜绝侵占城市绿地的行为。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绿化工作。

市辖区人民政府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开发区绿化部门在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的绿化工作。

市自然资源、规划、水务、城管执法、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等行政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市绿化工作。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对负有绿地建设和管理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指导。

在城市规划区内,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由林业和草原等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绿化工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责任保护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有权制止和举报损坏城市绿地及城市绿化设施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投诉和举报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在绿化管理方面的行政不作为和其他违法行为。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建立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制度,向社会公布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八条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会同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编制本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本市城市总体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报批前,编制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形式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公众和专家的意见。第九条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林业规划、水资源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衔接。第十条 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按照均衡发展的原则确定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各类绿地的保护原则,按照规定的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按照普遍绿化与重点绿化相结合的要求,形成完整的城市绿化体系。第十一条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条例的规定,在组织编制的详细规划中,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地率控制标准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详细规划应当包括绿地系统规划的内容,保障绿地系统规划的落实。第十二条 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按照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城市绿化建设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第十三条 城市绿化建设按照下列规定分工负责:

(一)公园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

(二)居住区绿地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老旧居住区需要建设的绿地由业主或者其委托的物业公司负责;

(三)单位附属绿地由本单位负责;

(四)河道、公路、铁路在规定范围内的绿地由河道、公路、铁路管理单位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绿地建设责任不明的,由市城市绿化主管部门负责。第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的绿地率应当达到下列标准:

(一)各类建设项目附属绿地。二环路以内新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二环路到绕城高速路之间新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绕城高速路以外新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四十,旧区改建项目不低于百分之三十五;

(二)城市新建道路,主干道每侧绿地宽度不低于十五米,次干道每侧绿地宽度不低于十米;

(三)新建工业区与生活区之间应当建设宽度不低于五十米的防护绿地;

(四)城市生产绿地不低于城市建成区总面积的百分之二;

(五)新建工业园区与城市之间应当建设宽度不低于五百米的防护绿地;

(六)其它绿地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和《公园设计规范》等国家规范标准执行。

园林绿化资质办理程序?

一、审批机构?

一级园林绿化资质由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发证 。

二级园林绿化资质由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

三级园林绿化资质由所在地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发证,报省、市、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园林绿化资质办理提供材料?

(一)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请表(见附件)

(二)企业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验资证明和企业章程

(三)企业原资质证书正、副本

(四)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企业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五)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由人事部门或人事部门认可的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相关专业的毕业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六)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的中级以上技术工种岗位证书、身份证、劳动合同、参加社保的证明单

(七)申请表中所列的工程项目业绩材料的证明资料

(八)由具有资格的审计事务所或会计事务所出具近二年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企业近二年的财务决算年报表

三、一级园林绿化资质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0万元以上。?

2、6年以上的经营经历,获得二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5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4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2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3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建筑、结构、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3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2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4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各种规模以及类型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可从事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培训和信息服务

四、二级园林绿化资质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2、3年以上的经营经历,并获得三级企业资质3年以上,独立的专业的园林、绿化施工的法人企业。?

3、近3年独立承担过不少于5个2万平方米以上且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合格的园林绿化综合性工程。?

4、苗圃生产培育基地在100亩以上,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园林绿化苗木、花木、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养护能力。?

5、企业经理具有5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6、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园林专业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人;建筑、水、电工程师各不少于1人。?

7、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2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6人以上,包括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电工等相关工种。?

8、企业固定资产现值在1000万元以上,企业年工程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8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下的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综合性公园、植物园、动物园、主题公园、郊野公园等各类公园,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广场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桥梁、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20万平方米以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盆景、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园林绿化技术咨询和信息服务

五、三级园林绿化资质企业?

(一)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2、企业经理具有2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经营管理工作的资历或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总工程师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总会计师、经济师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

3、园林绿化专业人员以及工程、管理、经济等相关专业类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不少于12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园林专业中级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建筑工程师1人。?

4、企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工人10人以上,其中高级专业技术工人3人以上。?

(二)经营范围?

可承揽3万平方米且工程造价在300万元以下园林绿化工程。包括: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

可承揽园林绿化工程中的整地、栽植、建筑及小品、花坛、园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驳岸、码头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项目;?

可承揽10万平方米以下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工程;?

可从事园林绿化苗木、花卉、草坪的培育、生产和经营。?

扩展资料

资质办理注意事项?

1、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按顺序用A4纸印制并装订成册,企业向受理部门报送申请资料时。

提供以下原件: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注册资金验资报告,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和决算年报表,园林、建筑、水、电等有职称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绿化工、花卉工、瓦工、木工。

电工等相关工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级证、身份证。资质受理部门当场验证后退还企业。?

2、省建设厅在企业资质申报、受理、审查、公示等工作的环节不收取企业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和协会组织借资质审查和公示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请各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3、企业申报园林绿化企业资质,首先向营业执照登记机关所在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由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省建设厅审批。省属企业直接向省建设厅申报。?

4、受理时间。省建设厅每双月前5个工作日受理企业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提供一份,申报资料中所有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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