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供购买、建造、翻改自住住房、个人住房贷款等服务。具体贷款额度和利率等以当地政策为准。
根据《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合肥市协商制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包括购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贴息贷款三种。购房贷款:适用于合肥市内购买普通商品住宅的城镇职工,按月还本付息。最高贷款额度为120万元,最长还款期限为25年。个人住房贷款:适用于购买、建造、翻改自住住房的城镇职工,按月还本付息。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长还款期限为20年。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贴息贷款:适用于在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并需要贷款的人员,享受租金贴息。最高贷款额度为10万元,最长还款期限为5年。此外,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制定了不同贷款额度对应的利率,并根据当地政策及时进行调整,具体可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是否有特殊群体能够享受更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是的,一些特殊群体可以享受到更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比如,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可以提高贷款额度,享受10年还款期;购买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的职工可以享受税前工资抵扣以及延长贷款期限等政策优惠。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主要面向城镇职工和在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居住并需要贷款的人员。各类贷款政策与当地政策紧密相关,需及时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时,尚有一些特殊人群可以享受更多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帮助他们更好地解决住房问题。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支持省、区内异地贷款的城市包括:杭州、青岛、沈阳、长春、济南、洛阳、西安、昆明、银川、兰州、合肥(与阜阳、六安、淮南、滁州、淮北五市互贷)。
2017年6月末,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部接入平台,自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平台办理。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全面投入使用,使住房公积金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账随人走,钱随账走”,达到了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提升了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
跨区域就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手续齐全、符合转出地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向转入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即可通过平台办理转移接续业务,解决了过去职工往返奔波、手续繁杂、时间过长等问题,提高了服务的便捷性和有效性。
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除了将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资金安全、快捷转移外,还实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等业务信息的接续,有利于转入地中心及时为职工提供贷款、提取等相关服务,充分保障了职工权益,有助于更好的为农民工等新市民解决住房问题。
扩展资料
异地公积金贷款的条件
1、借款申请人须在申请贷款时点前六个月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 并且自申请贷款时点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为行政区域以外省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自住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能提供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6、申请人及配偶无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或仅有一次贷款记录且已还清(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公积金贷款记录)。
百度百科-公积金异地贷款
人民网-公积金可以异地贷款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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