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后,工资照常发放,还能领误工费吗

受工伤后,工资照常发放,还能领误工费吗

sclctv 2025-04-21 热点资讯 96 次浏览 0个评论

1.工伤不存在误工费之说,有用人单位按原工资标准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受工伤后,工资照常发放,还能领误工费吗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一、 停工留薪期 和误工费是同一个概念吗 停工留薪期和误工费不是同一个概念。误工费属于 人身损害 里面的赔偿项目,停工留薪期间的 工资 ,是 工伤保险 补偿的项目,不是一个法律规定,两个不在一起出现时性质是差不多的,误工费属于赔偿,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属于应该发给的工资。 二、二者有什么不同 停工留薪是《 工伤保险条例 》规定的一个概念,责任主体是用人企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 工伤 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误工费是针对侵权人而言的一个概念,属于民事赔偿范围。举例:甲在上班途中被机动车驾驶人乙伤害,造成甲住院休养,则甲所在公司应按工伤保险规定支付甲停工留薪期工资,甲也可要求乙支付自己的误工费。这样员工的利益能得到双重保障,至于两者是否可以兼得,目前存在争议。本人倾向只能得其一,因为误工费顾名思义属于对误工造成收入减少的补偿,如果通过工伤保险员工收入并没有减少,则不应再得误工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人身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们对于误工费的概念并不陌生,停薪留职作为与误工费有相似意义的概念,其意义是有重合的部分。因此经常有把这两个概念弄混的情况。停薪留职包括的项目比误工费的项目要少,也不是那么的复杂,按照签订的 劳动合同 中的相关规定的相关条款执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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