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是可以出租的,但是在出租之前需要先确保自己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经取得了完全产权,也就是所购买的经济适用房要满足5年以上,不满足5年没有取得完全产权,不能够出租和出售,如果在不满足5年的情况之下,购房人因为特殊原因需要转让经济适用房,政府可以按照当地的原价折价以及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经济适用房的出租会损害社会的公共利益,还会损害没有住房低收入困难家庭的购买权和居住权,所以要符合条件之后才能够出租。
购买经济适用房之后,满足5年进行转让时,可以按照商品房的转让流程进行办理,但需要按照同地段商品房与经济适用房的差价比例,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等价款,而且政府有优先回购权,在支付了相关的土地收益款之后,才能够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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