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局是什么?

检验局是什么?

sclctv 2025-05-02 热点资讯 88 次浏览 0个评论

一般是指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检验的总称。

检验局是什么?

范围

在我国专门设置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出入境的货物、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邮包携带物等进行检验检疫,以保障人员、动植物安全卫生和商品的质量。 基础知识 进口商品检验 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必须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检验检疫机构办理进口商品登记;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在规定地点和期限向检验检验机构报验。规定进口商品应检验未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口商品未经检验合格的,不准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包括品质检验、安全卫生、数量鉴定、重量鉴定等。 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 国家对涉及安全、卫生和环保要求的重要进口商品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并公布《实施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目录》。列入目录的商品须获得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签发的进口商品安全质量许可证书并被批准在商品上使用《安全标志》后,方能进入中国。检验检疫部门现已实施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进口商品共47类191种。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 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害废物向我国转运。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列入此制度目录内的商品有废纸、废金属、废塑料、废木制品、废纺织品等5类。 出口商品质量许可 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工作,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76类商品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均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质量许可证书。 动植物检疫 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有:进境、出境、过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废旧船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应当实施检疫的其他货物、物品。 国家禁止下列各物进境:动植物病原体(包括菌种、毒种等)、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动植物疫情流行的国家和地区的有关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动物尸体;土壤。 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必须事先提出申请,并在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者协议之前办妥检疫审批手续。货物到达口岸后,应立即向当地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予以放行,检疫不合格或需进一步检疫监管的货物,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检疫和监管处理。 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出境前,申请人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经检疫合格的,出证放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境。 运输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过境(含转动的),应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要求运输动物过境的,必须事先申办《动物过境许可证》。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进境时,属于国家公布的《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简称“名录”)的,作退回或销毁处理;属于“名录”之外的,由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疫。 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装载动物出境的运输工具,装载前应在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监督下消毒处理。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应符合国家有关动植物防疫和检疫的规定。对装运供应香港、澳门地区的动物的回空车辆,实施整车防疫消毒。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进口食品(包括饮料、酒类、糖类)、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及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人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并接受卫生监督检验。检验检疫机构对进口食品按食品危险性等级分类进行管理。依照国家卫生标准进行监督检验,检验合格的,方准进口。 一切出口食品(包括各种供人食用、饮用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习惯加入药物的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凡在中国境内从事出口食品加工、禽畜屠宰及贮存的企业都必须首先取得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然后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注册、登记。经检验检疫机构审查合格的,分别核发注册证书或登记证。未取得注册证书或登记证的,一律不得加工、生产或贮存出口食品;对需要向国外申请注册、认可的,须取得有关进口国批准或认可的,也不得向该国出口食品。 出口商品运输包装检验 对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必须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或检验检疫机构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性能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准用于盛装出口商品。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衽危包出口质量许可制度,生产单位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登记,申请办理出口质量许可证。危险货物包装容器须经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性能鉴定和使用鉴定后,方能生产和使用。 卫生检疫与处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统一负责对出入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入境的交通工具和人员,须在最先到达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出境的,须在最后离开的国境口岸接受检疫。检验检疫机构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或者出境检疫证。 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出境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有权要求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件。对患有鼠疫、霍乱、黄热病的出入境人员,应实施隔离留验。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应阻止入境。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出入境人员,视情况分别采取留验、发给就诊方便卡等措施。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出入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包括:监督和指导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都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可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采取必要措施。 检验检疫机构负责对发现的患有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的入境人员实施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对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发现传染病媒介的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进行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

 植物是生命的主要形态之一,包含了如树木、灌木、藤类、青草、蕨类、及绿藻、地衣等熟悉的生物。下面是由我整理的关于植物的科学论文,谢谢你的阅读。

 关于植物的科学论文篇一

 关于植物检疫问题的思考

 摘 要:植物检疫是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传播蔓延、保护农业生产安全的主要措施,也是保护农产品贸易顺利进行的前提。本文分析了植物检疫及其积极意义,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

 关键词:植物检疫;林业;可持续发展

 为了保护一个国家或地区林业的生产、生态系统的安全以及其可持续发展,极有必要对植物及其产品采取的一系列旨在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和定殖的综合性管理措施,植物检疫就是其中的重要一环。

 一、植物检疫的定义与内涵

 ***一***植物检疫的定义

 植物检疫是指为了保护一个国家或地区林业生产和生态系统的安全,由法定的专门机构,依据有关的法规,对植物及其产品在流通前、流通中和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后所采取的一系列旨在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传播和定殖的综合性管理措施。

 ***二***植物检疫的内涵

 植物检疫的目的是要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贸易或非贸易的***进行远距离传播,保护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林业生产和生态系统的安全。植物检疫工作所针对的有害生物是指那些危害严重,防治困难,主要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国内尚未发生或虽有发生但分布不广的有害生物。

 二、植物检疫的积极意义

 ***一***开展植物检疫是保障植物和生态建设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植物的可持续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病虫害的制约。病虫害贯穿于植物生产的全过程,随时都可遭到病虫的危害,轻者影响林木开花、结实、材积增长,重者整株、大片枯死。植物检疫是一项防患于未然的工作,它可以把检疫性有害生物阻截在国门之外,消灭在产地之内,减轻防治工作的压力和经费的开支,也提高了种苗的质量和造林的成活率;它不仅是一项长期的预防措施,也是一种从根本上治理病虫害的方法。

 ***二***开展植物检疫能有效防止***有害生物的传入

 众所周知,在自然界中,生物的分布是有地域性的,一种有害生物要从原发生地传播到另外一个新的地区,由于自然屏障的阻隔,单靠自身的能力往往是办不到的,必须依靠外力的帮助。另一种是人为活动***贸易或非贸易性***。这两种传播途径,以人为传播最为重要,因为许多有害生物可潜伏在植物及其产品的内部,或依附在其外表,或混杂在其间,借助植物及其产品的调运、邮寄,把它们携带到自身所难以到达的地方。有害生物一旦进入一个新的生态系统,如果有其寄主植物存在,而又避开了原产地天敌的制约,则很容易在那里定殖下来,迅速繁衍下去,氾滥成灾。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就是积极地开展植物检疫。森检工作就是要***品质优良的林木、花卉新品种引进来,同时又要防其有害生物传入。

 三、植物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农业产业化结构的不断调整,城市化程序的发展,特色蔬菜、中药材、花卉苗木、草皮等种植面积迅速扩大,种子、苗木等繁殖材料,农产品及花卉苗木等植物和植物产品调运频繁,调运量不断增大,农业植物检疫工作不但任务繁重,而且面临的形势严峻。

 ***一***植物检疫的品种范围较窄 客观地说,目前只有水稻种子、蔬菜种子进行了规范化的产地、调运检疫。其他如水果类、蔬菜类、商品粮等大量农产品的产地、调运检疫很少开展。

 ***二***调运带证率较低 从事农产品及花卉苗木等植物生产经营单位对植物检疫法规及工作内容了解甚少,部分经营者认为检疫就是收费。极少数经营者很不配合,严重影响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场销售的农产品及花卉苗木普遍存在无证调运现象,以汽车运输的尤为严重。大部分经营者认为,只要取得农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或植物检疫证明编号,运输时就不需要办理调运《植物检疫证书》。据调查,在持证运输的农产品及花卉苗木中,省内调种带证率明显低于省间。

 ***三***植物检疫技术水平较低 植物检疫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肩负著保护国家植物生产安全的重任。植物检疫员需要由工作作风正、法制观念强、业务能力精的人员担任。而目前从事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有相当一部分人不懂业务,有的虽然懂业务,但法律知识少,不能胜任植物检疫工作。在检疫过程中,由于没有相关仪器装置,目前检疫物件只能靠产地检疫及产地检疫证书加以判断,很多调运的植物及产品产地检疫又很不规范,在调运过程中凭直觉来判断有无检疫容易产生很大误差。

 ***四***植物检疫实施难

 虽然有相当完善的植物检疫法规但实际操作难。农业部《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山东省植物检疫办法》等对应施检疫的植物及植物产品的规范化检疫有明确规定,但实际上大多数应施检疫的植物及产品的产地调运没有检疫。虽有健全的检疫队伍但发挥职能作用难。由于缺乏经费,加上植物检疫功能弱化,各地疫情调查、疫情分布、调运检疫等经常性检疫工作淡化或难开展,多数检疫员没有发挥职能作用。检疫把关口但把关难。交通、铁路、邮电等运输企业或个人应凭“植物检疫证书”正本承运、收寄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配合植物检疫部门做好植物检疫工作。交通、铁路部门已经严守把关,但邮政部门对大量应施检疫的植物和植物产品如商品粮、水果、蔬菜等把关不严,工作上与检疫部门脱节。

 四、开展植物检疫的措施

 ***一***根据植物及其产品的流通环节采取相应的检疫措施

 植物检疫的任务就是要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既要防其传出,又要防其传入,两者必须兼顾。要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人为传播,就必须在植物及其产品未进入流通领域之前、流通途中和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之后采取检疫措施,打断有害生物人为传播的环链,即可终止有害生物的传播。在不同的环节应采取不同的检疫措施,如在植物及其产品培育期间,可用划定“疫区”和“保护区”,分别实行封锁、消灭和保护措施;开展产地检疫,把好产地检疫关;从国外引种,严格履行检疫审批手续等。在流通途中,可用设卡检疫***包括进出境检疫、旅客携带物检疫、邮包检疫、过境检疫及国内调运检疫***等措施。到达新的种植或使用地点后,可用隔离试种检疫、集中种植、疫情监测、铲除措施等。

 ***二***正确处理好“把关”与“服务”之间的关系

 在我国,植物检疫有两个职能:一是防止检疫性有害生物通过人为活动进行远距离传播,既要防止其传出,又要防止其传入。二是为植物及其产品的种植者、经营者服务,为林业生产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维护国家的外贸信誉。在森检工作中,“把关”与“服务”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把关”是前提,“服务”是目的,“把关”是为了“服务”,“服务”又必须“把关”,一定要把“把关”与“服务”有机地结合起来。在改革开放方针的指导下,我国的外检工作提出了这样的口号:“做好检疫工作,发挥把关作用,服务对外开放,方便进出往来”。在具体做法上,他们派员到港澳等***地区进行疫情调查,初步检查、监督包装和消毒处理,从而缩短了入境检验时间,加快了检放速度,促进了转口贸易的发展。国内检疫也把重点放在了产地,狠抓疫情源头,严把产地检疫关,把检疫性有害生物消灭在种苗生长期间,不仅提高了种苗、花卉的质量,也防止了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传播蔓延。

 ***三***把法制手段与技术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

 植物检疫是一件法制性很强的工作,森检工作人员的任务就是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植检和森检法规。他们不仅要对流通过程中的植物及其产品进行管理,还要对植物及其产品拥有者的生产经营活动加以规范。如何对人们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规范呢?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让生产经营者自觉地按照植检、森检法规的规定去办理检疫手续,如调出植物及其产品应及时向当地森检机构办理申报,从国外引进种苗应主动向省级森检机构办理引种审批,发现疫情应及时报告等。植物检疫不仅是一项法制性很强的工作,而且对技术的要求也很高。在实际工作中,植物及其产品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事还是很多的,但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它们检查出来,又如何把它们除掉,让健康的种苗正常流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检疫检验方法和除害处理办法是不行的。因此,要想把森检工作搞好,必须把法律手段和技术措施有机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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