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对劳动者有很大的用处,可以在买房或者贷款的时候发挥作用。因此在购买住房公积金之后就要按照规定进行缴纳,那么当出现住房公积金中断之后应该怎么交呢?这就需要大家做好相关的了解。下面我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住房公积金中断后怎么交
住房公积金中断了不用补上也可以续交。工因离职、停薪等各种原因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将其住房公积金(包括个人交存部分和单位资助部分)结余本息封存在原帐户内,封存期间按规定计息;恢复缴存时,单位填报“住房公积金汇交变更清册”予以启封。
二、补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需要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汇单位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进行补缴审核;开户银行公积金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资料,即补缴完成。
第二种情况是: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则要先去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然后再到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单位经办人员携带材料赴单位开户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进行补缴审核。区县管理部承办人员当场审核,通过后,收取部分资料。经办人员带好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还的资料到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专柜办理补缴手续,开户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承办人员经审核,即补缴成功。
因此,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中断后直接就可以进行补缴的,由用人单位进行缴纳。但是中断的时间长了那就不能补缴了,就会出现住房公积金中断的现象。所以我们最好是不要中断,以免带来一些影响。
换工作公积金中断怎么办
您好,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存或者转移手续。职工有新单位接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无新单位接收的,又符合集中封存条件的,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管理。
职工变动工作单位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在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时,转入新调入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
职工因故脱离工作单位,中断工资关系时,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本息应封存在原单位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户名内。
职工恢复工作时,如在原单位发工资的,继续在原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到开户银行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手续;如变动单位,则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集中封存的职工在办理转移手续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怎样办理转移手续?
需要提供(1)接收单位经办人员填好的《XX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转出申请表》;(2)单位的接收证明(盖单位公章的接收证明或劳动合同);(3)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挂在原单位名下集中封存的职工
其实单位会帮你办理的,你不需要多操心,提供相应的资料就好。
换工作公积金中断处理方式如下:
1、账户静置不动。这是一种短暂的状态,因为如果你在同一个地方长期生存,甚至将来打算永久定居,辞职只是一种短暂的状态,不久你就会有新的工作,这个时候只是一个过渡期,以后可以在新的单位重新续交公积金,以前的所交不受影响,这种情况下不许做任何处理,好好找你的工作要紧;
2、办理提取。办理提取是不少人要面临的问题,一般情况下很多外地人在北上广等大都市生存,辞职了以后如果你想到老家或者其他城市生存,这时候的公积金不能全国联网,因此,如果离开这个地方公积金将会失去作用,你可以在单位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并不难,一般情况下一天能解决所有问题;
3、房屋购买或者租住使用。现在已经出台了新的政策,这部分公积金可以利用租房来使用,因此,如果你辞职了,并且不会离开这个城市,这时候的公积金可以用来支付房租或者买房子使用,这也是非常合适的选择,不需要进行公积金提取,只需要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即可。
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综上所述,职工要是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就必须要每个月都能够连续不间断的缴纳,一旦住房公积金断了就会影响到公积金等,造成许多不好的影响。对于购房人中间出现过缴纳“断档”情况的,需要新的单位为其补缴公积金,并且开具补缴证明,这样做以后是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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