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的,不过用医保有要求。
在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1)在非城镇职工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
(2)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费用;
(3)未按规定办理转院手续,参保居民自行前往安顺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外的医疗机构就诊的费用;
(4)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治疗的费用;
(5)基本医疗保险的用药和诊疗目录外的费用;
(6)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非疾病治疗项目费用;
(7)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就医的;
(8)因违法犯罪、酗酒、自杀、自残(精神病除外)就医的;
(9)属于工伤支付的医疗费用;
(10)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费用;
(11)其他不符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范围的。
扩展资料:
一、贵阳市医保卡使用流程
持医保卡去医保定点单位看病的流程如下:
持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医院医保办登记—审验证卡—交住院押金—住院—对自费项目需经患者同意并签字—现金或IC卡结算起付标准和自付比例的自付部分—统筹范围内的由医院先垫支—结算出院。
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办法。
二、在定点医院使用医保卡
1、在定点医院就医的时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和挂号,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直接便可由医保和医院结算该医保报销的部分,只有在结帐的时候,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余额或者现金支付。
2、住院报销的时候有起付线(起付标准一般为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不足起付线的钱需要自己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才能根据当地医保的规定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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