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因为老人的遗嘱只要是经过公证处公证以后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是国家在法律上承认有继承权的,有继承权的子女可以拿上老人的遗嘱可以直接去办理房产证更名的。但是如果遗嘱没有经过公证处公证,是不具有法律效应的。
法律分析
遗嘱是作为法律证据的,可以提交给法官。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是不看遗嘱的,无论哪里订立的遗嘱。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民法典》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房产继承是指按照有关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外销房需公证);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原外销房需公证);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北京方亚律师事务所律师史俊峰案例:崔某去世后,其妻华某居住的公产房由其二儿子出资购买。华某已经年迈,于是在其他子女都在场的情况下,由代书人执笔,写了一份关于由其二儿子继承该房子的遗嘱。并明确该房子的房屋所有权属于其二儿子。其子在母亲去世后,拿着遗嘱到该房产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是房屋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华某问该如何处理?
律师答复并代理:
在遗嘱继承案件中,除非是该遗嘱经过具有公示效力的公证处进行公证,否则,该案件必须经过法院对此进行确权判决。因此,遗嘱中的继承人应到法院起诉,通过法院判决确权,也就是确认一下该房屋的所有权应该属于遗嘱继承人。判决生效后,崔某的二儿子带着相关的证件及法院的判决书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即可。注意:
1、该类遗产确权案件在其他法定继承人没有任何争议的情况下,一般当事人认为可以调解结案的,但此类案件不能调解,必须经过判决结案。2、遗产继承房屋案件中,办理过户,不涉及房屋契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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