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型号:Xiaomi 12S Pro
系统版本:MIUI 13.0.13
软件版本:江苏政务服务5.9.8
徐州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可以通过点击江苏政务服务的徐州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具体操作如下:
点击江苏政务服务的徐州公积金提取进行提取1、点击政务服务徐州市
打开打开江苏政务服务app,在政务服务站点页面中选择徐州市点击进入。
2、点击公积金
在政务服务徐州市界面点击公积金。
3、点击公积金提取
在公积金界面点击徐州公积金提取,即可进行徐州公积金的提取。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指定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委托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等金融业务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缴存、归还等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