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申请公租房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则需要携带暂住证等证件。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二、申请表在公租房的网上可以下载,也可以去申请点领取,汽博附近的申请点在社保局的对面。
三、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经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予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济南这所城市发展很不错,环境优美,很适合人们居住生活,在济南打工的人也有很多,其实想要在这租房价格还是不低的,特别是一些小区房,租房价格比较高,一些收入低的家庭在住房上就遇到了困难,申请公租房是很不错的选择,但是需要满足条件。那么小编就来介绍一下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济南公租房申请材料?
济南公租房申请条件
1、济南公租房申请一定是济南户籍常住家庭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济南户籍常住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以下。
2、济南户籍单身人员年满25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济南公租房申请济南户籍单身人员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3、外来务工家庭或单身职工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有工作单位(已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4、济南公租房申请外来务工家庭或单身职工纳社会保险、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截至申请之日仍有未执行合同期一年以上)。
5、务工家庭或单身职工持有《济南市居住证》且在市内六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及济南高新区无住房。
济南公租房申请材料
一、济南市户籍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
3、户口本;
4、住房证明;
5、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如有则需要提供);
6、认定为城市低收入的家庭还需提供:《济南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济南市城市低收入诚信申报书》、《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授权书》;
7、其它相关资料。
二、非济南户籍
单位资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单位申报表;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所需资料。
个人资料:
1、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
2、身份证;
3、居住证;
4、劳动用工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
6、在市内六区及高新区无住房证明;
7、低保证、重大疾病证明等等(如有则需要提供);
8、《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集体宿舍单身职工申请表》(单身人员需提供);
9、其它相关资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