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房主死了房子可以由以下方法过户:
1、首先是确定房产证继承人,原房主意外去世,房主留下来的房子就成了遗产,对于遗产的继承,有遗嘱继承或按照法定继承人继承。
2、确定继承人之后,继承人首先去派出所将原房主的户籍吊销,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前往该住房所在城市区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正式确认自己是这套房产的继承人。在拿到房主死亡证及该公证书之后,继承人可前往房产交易中心正式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过户需要准备的文件:
1、原房主的死亡证明,确认原房主已经不在人世;
2、前面所说的继承公证书,确定自己确实拥有继承房产的资格;
3、户口本等身份证明,确认该继承人是否与房主存在亲缘关系;
4、各项契税发票凭证;
5、房屋的产权证明,包括房产证或者不动产权证。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死亡时留有遗嘱
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原本属于自己的一半房产赠与配偶的,有需要的话,健在的一方需携带身份证、遗嘱、死亡证明书,产权证等资料,到房屋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
2、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
夫妻一方死亡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受赠人接受赠与需要过户的话,健在的一方需配合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3、夫妻一方死亡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夫妻一方死亡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协商房产归属及补偿问题。协商之后,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要房子的继承人带上所需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