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医保转移
首先来说一下医保是可以转移,而且可以转移到其他省市都可以,目前来看医保转移它是属于业务范围内的情况,在国内是起到非常大的作用,某些人想要通过当地转移到其他地方去工作,那么社保或者医保就要跟着转移,这个时候就可以用到医保业务内方法,其实转移都还是挺好的,通过相应的方式转移,能够达到相应的效果,所以说这一点还不是很担心。
医保转移注意事项为?
在转移医保时首先要注意这个条件,一个是医保转移必须要有相应的接收单位,如果是没有找到接收单位就想转移,这个是不可能办理成功其次向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时,先要终止原来缴纳社保关系,到外省以后再重新缴纳没有缴纳保险费用,其次医保转移可以由三种医保转移方式,比如说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农合医疗。
医保可以在异地转移,这个是没有多大问题的,只不过转移到外省需要相应的流程和资料,首先是要确定职工已经流动到外省工作。获得单位的认可书以及本人携带的身份证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卡以及相应的跨省流动转移申请表,到当地的社保中心服务大厅去申请,基本上申请时只需要出具相应的证明,打印好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就可以了。
综上所述,是可以转移的。应先到市社保中心关系科办理减员手续,带转入地社保开具的商转函、职工个人养老保险手册到福州市社保中心个帐科转移窗口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条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一、办理医保社保的窗口办理地点:
1、福州市医保中心台江分中心(入驻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地址: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一楼。
2、福州市医保中心鼓楼分中心,地址: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二楼。
二、办理医保社保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和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注:之前已在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了社保登记的缴费单位无需再到地税局办理缴费登记。
1、所需资料(复印件须用A4纸复印、加盖公章或签名。)
2、《社保缴费登记表(单位适用)》;
3、《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须提供);
4、参保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 其他资料在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
二、办事流程
第一步:备齐资料,办理税务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二步:办理缴费登记 办事地点:地税服务厅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办事地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咨询电话:12333)
三、办理须知
1、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和资料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登记。
2、缴费单位在办理缴费登记后、首次缴费申报前应到地税服务厅办理每一位缴费个人的基础资料明细登记。
3、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15日申报缴费。
4、扣缴社保费与扣税为同一账户,缴费单位每月申报前须保证银行存款足额扣缴相关税费。
5、办理登记后,缴费单位必须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开设扣税(费)账号,并与银行签订《委托银行扣缴税(费)协议书》(可到地税服务厅领取或地税局网站下载),然后将其中的一份报送到地税服务厅,否则无法通过扣税(费)账户扣缴有关税费。
6、缴费单位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登记后,应于10个工作日之后可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
四、咨询途径
1、办理社保员工分两类:一种是参过保的,要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和知道户口类别直接在网上增员就行,不用交材料,新参保员工需要收取身份证复印件两份,1寸白底彩照两张,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一份,在网上增员后,打印出个人信息登记表和人员增加表到社保中心送审。
2、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申领时需携带以上相关资料。
扩展资料:
社保卡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及解答:
1、问:在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答:使用社保卡之前,已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交到单位或社保所按原流程报销,如果您已使用过社保卡就医,需同时将社保卡上交。
2、问:门诊挂号诊疗费用不按比例报销了?
答:自2009年6月1日起,门诊诊疗费由医疗保险基金定额支付2元,其余费用由参保人员现金交纳。值得说明的是,无论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是否超过门诊起付线,医疗保险基金同样定额支付2元。
3、问:外购药品医疗费用是否持卡实时结算?
答:因外购药品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进行持卡实时结算,仍按原结算方式操作。
4、问:参保人员什么特殊情况下发生的全额现金垫付医疗费用可进行报销?
答:如遇有急诊未持社会保障卡、计划生育手术、企业欠费、手工报销或补换社保卡期间、参保后未发社会保障卡等情况就医的,仍由参保人员个人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不能在医院直接完成实时结算,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条件的,要按照原流程办理手工报销手续。
5、问:如何读懂实时结算收费票据?
答:实时结算收费票据明细中,医疗保险范围内金额能够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费用总额。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企业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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