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内社保可以不用转了

浙江省内社保可以不用转了

sclctv 2025-03-30 信息快讯 27 次浏览 0个评论

浙江省内的社保不需要转移。新单位如果给交了社保,那么就不用管了,单位里管交社保的同事就自会把原来的社保转过来了,如果发工资条的时候,没有社保各项扣费,再可以去问单位。

浙江省内社保可以不用转了

在2012年底,浙江省所有参保人员已全部领到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浙江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已在杭州、嘉兴、绍兴、衢州4个城市试点展开,社会保障卡将率先在医疗保险业务中应用。

在全省范围内,参保人员如果在异地生病,只要持该人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就医,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可大大简化异地就医的结算流程。

据悉,浙江省已完成省级和试点城市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实现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应用。

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医疗保险,浙江省还将逐步推广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

还有哪些情况不需要或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呢?

1.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2.在新参保地是临时账户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3.原参保地社保关系有超3年(含3年)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员,在未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4.原参保地社保关系有欠费且拒绝补缴的情况下,也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者辞职的,其社保是不能退的,但是可以转移,也可以暂停缴纳,等找到新的工作以后,在继续缴纳。

离职后,原单位从其公司账户内做减员处理,然后劳动者可以自己按自由职业者的身份自己继续缴纳社会保险,也可以转到新公司账户内,让新公司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如果新公司在外地的,还需要先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以下为如何办理社保转移手续:

1、原单位将《个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养老保险手册》及其《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增减人员登记表》一并提交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中心将劳动者的个人账户做减员,即从该公司的社保账户里将你减去。减员后,单位会将劳动者的《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交还于劳动者。

2、当劳动者办理转移手续时,与解除劳动合同期间肯定有一段间隔,此期间所欠缴费用,必须到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辖的社保中心窗口缴费。提供《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减员表》等相关手续以自谋职业者的名义办理续保手续。这样劳动者才能办理转移手续;

3、办理转移手续前必须提供,所需转移到的新地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详细地址、单位名称、开户行名称、银行帐号等相关手续给以自谋职业者缴费的服务中心,这样他们就能准确地把劳动者的养老保险个人怅户金额及期间利息一并转入到所需地社保中心续接。这样劳动者的保险关系就续接清楚了;

4、各地手续有所差异,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咨询电话12333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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