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余额不足月供,扣款方式如下:
1、当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月供时,系统会自动转至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进行全额扣款;
2、如果单位未足额缴纳公积金,个人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3、离职后,可以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或个人自行承担公积金费用,按时向贷款卡充值;
4、若公积金账户余额持续不足,个人也可以考虑转为其他商业贷款方式。
公积金扣款不足的处理方式:
1. 补足差额:若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月供,需个人及时补足差额;
2. 透支扣款:部分地区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允许透支扣款,即先行垫付月供,后续再由个人补交;
3. 组合贷款调整:如果是组合贷款,可调整商业贷款部分来覆盖不足额;
4. 逾期处理:若未能及时补足差额,可能会被视为逾期还款,影响信用记录;
5. 申请暂停还款:在特殊情况下,可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暂停还款或调整还款计划;
6. 联系贷款银行:及时与贷款银行沟通,寻求可能的解决方案。
综上所述,当公积金余额不足月供时,可以通过转至绑定的银行卡账户进行全额扣款,要求单位补缴公积金,或者由新单位继续缴纳公积金或个人自行承担公积金费用,按时向贷款卡充值,或者考虑转为其他商业贷款方式。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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