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自建房不缴纳房产税
1999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具体征税范围解决规定的通知》中再次明确:“对农林牧渔业用地和农民居住房屋及土地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因此,农村村民自盖的房屋属于农村房屋,不在征税范围之内,农民对此不用缴纳房产税,税务部门对农村房屋征收房产税,属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开征的行为。
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因此,你在收到缴税决定书后,必须首先缴纳税款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对于该税务部门所作擅自征收房产税,上级税务机关可以责令其撤销擅自作出的决定,退还不应征收而征收的税款,还可以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1、对于你对外销售的住宅:
(1)、依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之规定,按销售不动产论,以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2)、售房收入应并入当年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依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国税发[2009]31号文及你省级税务机关就该文件的转发文件及和其它相关文件清算你对外出售住宅所应承担的土地增值税。
2、你用于自用的商铺,应按规定缴纳房产税(自用)和土地使用税;若对外出租,则应按12%的税率计算缴纳房产税、并按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上述分析仅供参考,具体事宜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见你补充的问题,如果没有开发资质,而又想开发房屋(一部分)对外销售的话,你可以委托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开企业来进行代建代售。这里所述的资质,就是企业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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