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更换了工作城市,原来的社保账户仍然有效,并且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处理社保关系的转移。
可以参考以下步骤:
1.在新的城市开始缴纳社保后,您需要携带身份证到原缴纳地的社保局打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凭证。
2.然后,您需要到新城市的社保局办理社保转入手续。
3.如果新单位与现参保地是同一地区,您需要在原单位开具“停止缴费凭证”,然后凭此凭证或原社保号在新单位继续缴费。
4.如果新单位与现参保地不是同一地区,您需要在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并向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提交《异地社保账户合并申请》和《参保缴费凭证》。
此外,社保转移过程中,如果遇到问题,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的社保政策。需要注意的是,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不设立个人账户,因此不涉及转移的问题。
社保转移需要的材料如下:
1.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具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综上所述,换城市缴纳社保了原来的社保可以做社保转移,在新缴纳地缴纳满一个月社保后,带着身份证到原缴纳地的社保局打印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和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凭证,去新缴纳地的社保局办理转入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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