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没按时交房又不退款向哪个部门投诉

开发商没按时交房又不退款向哪个部门投诉

sclctv 2025-04-14 信息快讯 30 次浏览 0个评论

开发商没按时交房又不退款可以打市长热线或者是当地房管局反应都是可以的。

开发商没按时交房又不退款向哪个部门投诉

一般来说,如果逾期不交房,可以退房。也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违约金一般在合同里面约定了。

条款分析如下:

(1)买受人的合同解除权

出卖人延期交房,属于《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中“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的情形。按照该条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延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进一步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出卖人延期交房的,经买受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延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2)出卖人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按照《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的有关规定,出卖人延期交付使用房屋的,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可以按照延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分析:购买期房之后开发商却延期交房的,购房者首先应当与开发商协商,给予一个合理期限,让开发商在此期限内交房;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可以向房屋管理机关反映;如果上述措施没有解决问题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要求解除合同退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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