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以及条件有哪些

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以及条件有哪些

sclctv 2025-05-01 信息快讯 60 次浏览 0个评论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中山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以及条件有哪些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公积金贷款流程:

1.借款人至受理网点申请贷款;

2.受理网点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3.受理网点受理;

3.签约;

4.审批;

5.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6.银行放款。

中山市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有以下限制:

1、购房人在中山市缴纳公积金的时间:个人在中山市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越长,其公积金贷款额度越高;

2、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中山市规定,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必须满足一定的金额要求才能进行公积金贷款,一般来说,最低要求为10000元;

3、还款能力:中山市公积金贷款需要考虑个人的还款能力,一般来说,还款额度不得超过个人月收入的50%;

4、房屋性质和面积:中山市规定,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普通住房,购买面积也有一定的限制。

公积金提取的方式包括:

1、购买住房提取:职工可以在购买首套住房、二手住房或者大修住房等情况下,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购房合同、房产证、还款计划等;

2、租房提取:职工在租赁住房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租房合同、房东的房产证明等;

3、偿还住房贷款提取:职工在偿还住房贷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贷款合同、还款计划、银行流水等;

4、个人原因提取:职工在特殊情况下,如因患大病、子女上学、失业、残疾等原因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可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提出个人原因提取公积金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医疗证明、学校证明、失业证明等。

综上所述,不同地区的公积金政策和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提取方式和条件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执行。同时,职工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和标准进行操作,避免对公积金权益产生影响。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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