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怎么办港澳通行证
外地可以在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目前我国有43个城市允许非本市户籍人员办理港澳通行证,但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这43个城市分别是:北京、天津、石家庄、太原、呼和浩特、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南宁、海口、重庆、成都、贵阳、昆明、西安、无锡、常州、苏州、温州、嘉兴、舟山、泉州、株洲、湘潭、珠海、东莞、佛山。
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居(暂)住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蓝底2寸照片(可在现场照相),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厅进行办理。
二、异地办理港澳通行证的条件
在异地连续居住满一年(含)以上,可就近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旅游签注,经本人向居住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有关询问并履行下列手续。
三、办理流程
前台受理---后台补录---审核审批---签发。
四、申报需要材料
1、填写完整的《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表》,首次办证、换补发证件时,表格及制证用照片请本人到办证现场免费采集,或是通过相关平台照相后凭回执前来办理。再次签注者表格相片可自行提供近期证件照。
2、申请人户籍地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暂住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登记备案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国有企业报备的管理人员、事业单位报备的人员,金融、教育、卫生等系统报备的人员)由备案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在居住地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证明,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4、在读学生由就读学校的保卫或者负责学生工作部门出具在居(暂)住地就读满一年以上的证明。
5、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须提交《往来港澳通行证》原件,期满、页满、资料变更等换证及损坏补证须提交复印件。
6、遗失、损坏补证须提供本人出具的具体经过说明并写明申请补办。
外地人可以在长沙办理《护照》,具体详情如下
一、办理条件
(1)持有效《湖南省居住证》的中国公民
(2)长沙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3)在长沙市连续就业一年以上的就业人员
(4)在长沙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的就学人员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
二、办理材料
(1)必须携带
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由本人提出申请)
交验《居民身份证》(十六周岁以下未成年人除外)
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采集指纹信息、签名字样
(2)未满十六周岁且未办理《居民身份证》
本人《居民户口簿》(由监护人陪同申请)
监护关系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公证书等)
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
(3)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长沙市驻扎部队的现役军人
提交按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关于同意XXX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请,由其户籍所在地受理机构受理
现役军人的申请由其所属部队驻地的受理机构受理
(4)非长沙市《居住证》持有者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在办证大厅现场打印)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长沙市《居住证》
(5)长沙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在办证大厅现场打印)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长沙市户籍直系亲属《居民身份证》原件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6)在长沙市就业、就学的非本省户籍人员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在办证大厅现场打印)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就业人员需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就业地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就学人员需提交就读的大专以上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出具证明院校应为独立法人资格院校,负责人签字应为主管院校领导,印章应为校章)
(7)在湖南省企业工作的外省户籍人员
《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可持《居民身份证》在办证大厅现场打印)
《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所在企业出具的在职证明
以上资料来源于:
普通护照办理指南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