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医保慢性病包括25种:
1恶性肿瘤
2慢性肾功能不全
3再生障碍性贫血
4类风湿性疾病
5慢性活动性肝炎
6慢性胰腺炎
7结核病
8肠粘连
9脑血管意外回复期
10肝硬化失代偿期
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
12慢性心功能不全
13心率失常
14冠心病
15帕金森氏病
16高血压病
17糖尿病
18慢性前列腺炎
19前列腺增生症
20精神病
21麻风病
22红斑狼疮
23慢性萎缩性胃炎
24器官移植后抗排斥治疗
25慢性盆腔炎
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根据《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管理暂行办法》(芜政办[2008]6号,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门诊慢性病病种纳入范围按《办法》规定执行。
第三条符合门诊慢性病病种参保人员,可到就诊的市属二级以上(含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或参保单位领取《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申请表》(以下简称《门慢申请表》)。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或参保单位负责发放、指导门诊慢性病患者填写《门慢申请表》。
第四条患有《办法》第二条规定病种的患者,持《门慢申请表》及近一年来的住院、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其就诊的市属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专科疾病需到相应专科医院)进行门诊慢性病准入认定。
第五条定点医疗机构须严格按《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暂行)》(芜劳社办函[2008]45号)进行病种准入认定,相关科室副主任以上医师应在《门慢申请表》认定慢性病名称栏内,写明具体病种并签字,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核后加盖公章。
第六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门慢申请表》15个工作日内,要提出审核意见。同时将《门慢申请表》及相关病历、检查报告单交由参保人员送至参保单位,由参保单位统一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准入认定手续。其中,个体参保人员由本人直接送至市医保中心办理准入认定手续。
对《办法》出台前,一些诊断明确的病种,如:尿毒症、恶性肿瘤、肾移植术后等病种,参保人员可携带有关资料到市医保中心直接办理准入认定手续。
第七条送审资料齐全的,市医保中心在收到资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审核认定手续。并负责将门诊慢性病患者的有关数据登记录入至参保人员信息库,同时将人员名单通知其参保单位和定点医疗机构。
第八条经审核被认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须携带《门慢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医保证、医保IC卡及两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市医保中心领取《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就诊卡》(以下简称《就诊卡》)。经审核未被确认准入的,送审资料退回。
第九条被认定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其待遇从市医保中心受理之日起开始享受。享受待遇之日起至领取《就诊卡》期间发生的慢性病费用,由本人在领取《就诊卡》后直接到市医保中心按《办法》规定给予审核报销。其报销金额计入年度限额之内。
第十条长期驻外及异地安置人员的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用现金垫付,再到市医保中心按《办法》规定审核报销。
第十一条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的准入认定,实行年审制。年审时间为次年的元月5日-2月20日。逾期未办理的,停止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第十二条门诊慢性病患者因病情变化或发生其他疾病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有关规定处理,不列入门诊慢性病累计费用。
第十三条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须凭《就诊卡》及医保IC卡在医保窗口挂门诊慢性病专科号,持专用处方诊治;在选定的定点零售药店购药时,必须凭《就诊卡》和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并加盖医保专用章的门诊慢性病外配处方。无加盖专用章的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购药费用,统筹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第十四条在一个自然年度内,门诊慢性病患者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门诊就医和购药费用,凡需个人负担部分,由参保人员用个人帐户资金或现金与经治医疗机构或药店结算;凡需统筹基金支付部分,由市医保中心按月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结算比例按芜医改办[2006]1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月结报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时,市医保中心先按核定费用的90%进行结算,剩余10%按芜劳办函[2008]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门诊慢性病按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年限额管理。其个人承担的起付标准及个人按比例支付的医疗费用,不计算在年度限额之内。
第十七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对就诊和购药的门诊慢性病患者,要严格查验门诊慢性病患者《医保证》、《就诊卡》和联网信息,并打印费用明细清单。
第十八条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要根据《就诊卡》认定的病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所用药品必须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并开具门诊慢性病专用复式处方,注明具体病种。确因病情需要或参保人员要求使用非医保药品,应告知参保人员。不属于认定慢性病病种用药,应另行开具处方,并与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分开收费。
第十九条定点医疗机构经治医师须在医保病历上详细记载用药的品名、数量和用法以及所做的各种检查和治疗。
第二十条对属于认定慢性病病种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及药店收费人员应在“门诊慢性病费用录入”界面上进行核算,不得将非认定慢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录入其中。对纳入其中的非认定慢性病病种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第二十一条定点医疗机构在治疗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暂行)》的门诊慢性病患者,应及时将情况上报市医保中心,由市医保中心核实后,取消其享受的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
第二十二条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慢性病外配处方据实配售,并保管好参保人员的门诊慢性病处方,供市医保中心查验。
第二十三条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按要求分别为患者建立门诊慢性病档案。市医保中心将通过网上实时监控、实地调查档案等方式,对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及用药、检查、治疗项目进行审核。
第二十四条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诊断、检查检验报告的定点医师,市医保中心将暂停或取消其定点医师的资格,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五条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的管理将作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年终考核和诚信医院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对违规的医疗费用,市医保中心不予结付;已结付的,予以追回。违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终止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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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东保是哪家保险公司
全市广大城乡居民: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东营市税务局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东营市医保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东税发〔2022〕4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职责划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仍由人社和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二、参保范围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城乡居民(包含胜利油田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具有本市户籍且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包含胜利油田居民);驻本市各类全日制高等院校(含民办高校、技师学院)和中等职业学校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在校学生;持有本市居住证的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 市内户籍人员由户籍所在县区负责办理参保登记,市外持居住证人员由居住证办理县区负责参保登记;胜利油田居民由市医疗保障事业中心胜利分中心负责组织参保登记。 三、缴费标准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1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居民(不含市内学生)个人缴纳400元,市内在校学生(以参保登记身份为准)个人缴纳300元。 四、特殊人群缴费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2023年个人缴费档次仍按2022年标准执行,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一、二级)由政府代缴300元缴费档次并享受60元缴费补贴,由同级财政承担。以上特殊参保居民按照民政、残联、乡村振兴局等部门核准的缴费申报期间的身份进行确认。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对具有本市户籍的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0周岁(2022年12月31日满70周岁)及以上居民、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符合条件的优抚人员参加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医保给予定额补贴,2023年定额补助标准与个人缴费标准一致。 2.资助参保人员(除70岁以上老年居民)身份按照有关部门2022年12月份提供的有效身份进行确认。 3.大中专学生原则上应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大学生按自然年度参保缴费,享受2023年1月-12月居民医保待遇。若大中专学生为政府资助参保的困难群众,可以选择在困难身份认定地参保。为做好缴费衔接,原户籍地按照学年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大学生,在缴纳2023年医保费时可自愿缴纳2022年9月-12月医保费(100元),享受对应待遇。具有东营市户籍的市外高校毕业生,在学籍地按学年缴纳居民医保的,可在毕业当年,缴纳待遇享受年度剩余月个人缴费后,自缴费到账次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4.2023年1月1日后,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缴纳个人缴费部分后,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五、集中征缴期限 202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保险的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28日至2022年12月25日。集中缴费期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自2023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 六、缴费方式 为提高您的缴费体验和权益,对于城乡居民社保费缴费业务提供以下多种缴费方式: 1.通过工银e缴费二维码进行缴费。惠东保由10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主要有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险、中国人寿等。
惠东保是专为东营市(含胜利油田)基本医保医保参保人设计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险产品,由10家保险公司联合承保,其中大家比较熟悉的有人保财险、中国人寿财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阳光财险等,其中人保财险东营市分公司为主承保单位。
惠东保不仅有正规保险公司的承保,并且还是由东营市政府部门指导和监督的产品,其指导单位有东营市医保局、东营市总工会、东营市税务局、山东省胜利油田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其监督单位为中国银保监管理委员会东营监管分局,有政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产品的真实性更加可以放心了。
东营惠东保投保步骤如下:这款产品可直接在手机上投保,可通过“惠东保”微信公众号购买,非常的方便,并且保费还可以用医保个人账户支付。其投保时间为2021年10月9日-2021年12月9日。该产品的保单统一在2022年1月1日生效,可保障至2022年12月31日。
1.保险公司是根据合同约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并承担投保人出险后的风险补偿责任、拥有专业化风险管理技术的经济组织。各类保险的分类如下:
1)保险公司按其业务可划分为人寿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2)人身保险公司的业务,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3)而财产保险公司的业务,则是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
4)中国的保险公司一般不得兼营人身保险业务和财产保险业务。且中国的保险公司,一定是需要经过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并依法登记注册才能成立。
2.若是没有经过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就私自出售保险产品的公司,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我国《保险法》的约束下,按道理来说,保险的信誉应该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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