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社保卡里的钱的用法:如果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可以每月从中领取基本养老金;而参保人员如果生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在报销范围内的,则可以携带社保卡等资料直接去定点的医院或者药店使用等。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国家统筹账户的钱的使用方式如下:
1、支付基础养老金;
2、支付过渡性养老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
3、用于每年国家上调养老金待遇的费用;
4、补充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发放;
5、通过“以丰补欠”的方式调节养老金,保障退休老人基本生活;
6、其他相关用途。
社保的国家统筹账户使用方式:
1、用于支付基本养老金:国家统筹账户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2、用于调剂基金:在养老保险基金中,用于不同地区之间的基金调剂,以实现区域间的养老保险基金平衡;
3、用于保值增值:通过投资运营等方式,确保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用于支付管理费用:一部分国家统筹账户的资金会用于支付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费用。
综上所述,国家统筹账户的钱主要用于支付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丧葬补助费、抚恤费,以及调节养老金、补充个人账户养老金等,以保障退休老人的基本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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