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使用权的房子不能直接继承。
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
第一种方法是,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第二种方法是,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按照第二种方法操作时,通常要求在该房屋内有常住的户口。
用权房子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按继承法继承,并办理更名过户。使用权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的住宅,产权归国家所有,是向国家支付很少的租金使用房屋,对使用权房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所谓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使用权房属于国家所有,承租人仅有使用权,因此承租人既无法立遗嘱分配使用权房,承租人的继承人也无法继承公房。使用权房的承租人一般只有一个人,其他居住在公房内的人是共同居住人,共同居住人是指在该承租房屋处实际居住且生活一年以上,而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简单来说,当承租人死后,如果使用权房内的共同居住人户口也在公房内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如果共同居住人户口不在公房内,或者没有共同居住人的,那么则由承租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协商选出一人继续履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七条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第五百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债权人下落不明;
(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
使用权房子不能直接继承,但是,通过间接操作的方法,仍然有两条途径可以实现使用权房的间接继承,如下:
1、父辈或祖辈在过世前,先按照政策将使用权房买下,变成已购公房,已购公房属于私有财产,在死者过世后,即可由其子女或亲属继承;
2、死者的子女或亲属与房管局协商一致,变更公房承租人,然后将该房屋买下。
房屋更名过户需要在合同上签署双方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并且要加盖手印或者是盖私章;买卖双方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在部门的咨询台领取网签号;网签;领取相应的资料;取得税费完税证明,为下一步登记发证做准备;交土地出让金;持相关资料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注意卖方的夫妻双方一定要到场并且当场签名确认;登记过户,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