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儿童住院医保报销比例具体如下:
1、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一级医院不设起付线,报销65%;
2、二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销60%;
3、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55%;
儿童医保卡办理流程:
1、监护人(或少儿)登录市社保局网站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填写参保信息,打印出登记表;
2、参保人向居住地的社保机构提交申报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申报材料,即进入审核程序;
3、到指定银行缴费,缴费成功后将收到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转用凭证;
4、办理完成后,收到回执单,60天后去领卡。
医疗保险保障范围:
1、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我们国家现在把药品分为了甲乙丙三类,其中甲类药品是在医保范围之内的,所以只有甲类用药才能够使用医保报销,而乙类和丙类则无法报销;
2、基本医疗服务设施的报销:这个报销范围主要指的是受保人,在医保定点机构进行诊疗和护理,在这个过程当中,所产生的床位费,急救床位费,咨询费等;
3、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必须是安全有效的诊断和治疗,收费标准都是由物价部门确定了的。需要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
综上所述,当儿童住院治疗或进行特殊病种门诊治疗时,由个人先交付预交金,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记账。在结算时,按规定应由大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结算,其余医疗费用由个人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苏州昆山工伤八级赔偿标准如下: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1)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于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
3、辅助器具费用:
(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
4、停工留薪期工资:
(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等于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
(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5、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八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本人工资;
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认定的程序如下:
1、申请人备齐工伤认定申请表和职工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到社保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机构决定受理的,出具受理文书,并送达申请人;
4、机构经审查和调查取证,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5、依法将认定文书送达受伤害职工、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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