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未在本地或异地重新设立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的;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8、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10、本市无自有住房的;
1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
1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阜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职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向职工出具加盖公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职工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本人住房公积金卡及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到中心相关分支机构办理提取审批。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3、中心各分支机构对提取的证明材料及金额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后,除遇特殊情况外,实时将提取资金存入职工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卡内。
综上所述,阜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离休、退休的;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发生危重疾病以及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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