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如下:1、福利区别。暂住证是用来对人口进行管理的一个手段,不附带任何福利。居住证为外来人口提供就学、生育、劳动等多方面福利待遇,并于落户政策挂钩。2、办理要求区别。暂住证办理要求低,一般提供相关材料即可办理;而居住证的申请门槛较高,并不想所有外来人口发放。在一些地方,暂住证是申请居住证的基本条件。3、落户区别。暂住证不能成为落户的依据,而居住证可以。办理落户,居住证是基础。4、服务对象不同。暂住证是从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角度进行暂住人口登记,以防范管理为主。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居住证和暂住证有什么区别
居住证和暂住证的区别,具体如下:
1、管理手段不同:暂住证这种它主要就是采取传统人工登记管理方法,而居住证这种是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这两种都是体现了动态管理功能。
2、信息含量不同:暂住证信息含量较低、信息相对来说也是更新滞后,使用的形式比较单一。而居住证这种也是采用第二代芯片管理的技术,在居住证中依法采集居住证持有人的基本信息和就业、社保等个人信息,这样它也就是提升了信息化管理水平。
3、服务功能不同:暂住证主要是作为政府对非户籍人员实施管理的工具。而居住证在进行管理的同时,为非户籍人员制定了更多的优惠政策和待遇,提供更多更全面的公共服务。
办理居住证的手续,具体如下:
1、当事人的身份证、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房屋租住合同等资料及证件;
2、去居住地的辖区派出所,按要求填写《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如果有未成年子女随同的,还需要同时填写《随同的未满16周岁人员情况》表、填写《居住证信息登记表》或者《临时居住证信息登记表》(以上两表,名称可能略有差别);
3、填写完上述资料后,在派出所采集好人相信息,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按时领取即可。
法律分析:居住证与暂住证的区别是,居住证是长期不居住在户籍地,在另一个地方居住所申请的。暂住证是短期在非户籍地居住时所申请的短期居住证,不具备任何权利和义务,而居住证具有一定的权利和便利服务,可在附近学校就读。暂住证是人工登记而居住证是科技化信息登记。暂住证只是起到一个证明作用。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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