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经济适用房、解困房、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含已上市并办理了划拨土地使用权证书而再次交易的),按办理手续时相应土地用途评估地价的10%,由受让人补缴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签订简易出让合同。
法律分析:土地出让金现市场价-购买价)70%,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
法律依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按照合理标准建设,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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