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经济适用房申情条件如下,农村户口、外地户口不能申请。
1、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常住城镇户口(不包括学生户口);
(2)申购家庭(人)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3.4平方米;
(3)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32331元。
(4)未婚及婚后离异、丧偶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申请人年龄应当在25周岁以上。
(5)正在或已经申请廉租房、公租房或已经申请单位集资房和认购限价商品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所需材料
(1)《兰州市城镇居民定向认购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表》(以下简称《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住房证明;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5)其它与收入、住房、户籍有关的证明材料。
扩展资料:
经济适用住房配售时每套先收取15万元首付款,余款于交房时付清。如果申请家庭(人)需借助购房贷款的,交清贷款首付后,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符合商业银行贷款条件的,申请商业银行按揭贷款。
五年后才能交易买卖。交易时,须按照配售时同类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50%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
兰州本地宝-2018兰州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电话
公积金缴费标准即缴费金额,缴费标准最高值:2168.5788元,最低值:兰州新区以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为81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78.5元。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缴存基数:
最高值:18071.49元,
最低值:兰州新区以及城关区、七里河区、西固区、安宁区、红古区为1620元,永登县、榆中县、皋兰县为1570元。
缴存比例:
在各缴存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单位12%,个人9%;
新开户的,最高不得超过12%,最低不低于5%。
举个例子:
如小明去年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单位交12%,他交9%,那么他本月应交的公积金为450元,单位交600元。
兰州市住房公积金电话:0931-8730782 (大厅) 。
七里河管理部、地址:七里河区南滨河中路819号 843号 (百合家园4号2楼西侧)、电话:0931-2313579。西固管理部、地址:西固区福利东路蓝馨花园A区东侧4号商铺、电话: 0931-7553351。
安宁管理部、地址:安宁区建宁东路康居小区北门东侧2楼、电话:0931-7650551。铁路分中心、地址:城关区和政路金轮广场187号。电话:0931-4954715。永登管理部、地址:永登县城关镇滨河路1398号。电话:0931-6423205。
相关信息: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县级建制,事业性质,由兰州市人民政府直接领导,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实施方案的批复》的有关规定成立的专门从事住房公积金管理与运营的职能机构。
中心主要负责兰州行政区域内的各行政 、 企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单位住房基金、维修基金的归集、管理、支付、核算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业务,保证住房公积金等政策性住房资金的安全运行和保值增值,支持住房建设和居民个人住房消费,提高全市人民的生活居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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