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就医备案流程如下:
一、首先确认是省内异地就医还是跨省异地就医,如果是前者则不需要备案。
二、如果是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员有以下两种备案方式:
(一)线下办理
先办理转诊手续,再选择异地转诊医疗机构,凭《转诊转院确定表》和社保卡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
1.病人持有效证件(驻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社会保障卡及复印件、转诊转院确定表、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到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2.由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病人的就医备案申请,准备相关资料,并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3.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本省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4.本省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5.原籍省级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6.原籍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7.当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8.原籍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病人所在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
9.病人所在地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完毕后,将就医备案申请表及附件递交到原籍农合管理部门审核,审核通过后,病人可以在外地就医报销
二、线上办理备案
拨打12333热线电话进行线上办理,随着技术的发展,具有上网条件的参保人,也可以选择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和支付宝APP进行异地治疗的备案,各所在地区为了更方便参保人的备案办理,在各省的微信公众号也有相应的异地医保报销的备案,经过备案的参保人就可以直接在异地使用医保卡结算和报销了。
以支付宝为例:
1首先,打开支付宝APP,点击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2然后,点击跨省异地就医备案
3最后,在界面点击开始备案即可
注意事项
1.异地安置人员需要住院的,应该通过电话等方式在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备案手续,然后持本人社保卡(证)及身份证办理就医住院手续,其它就医流程与转诊人员就医流程相同。
2.按照相关政策,统筹基金目前暂由各市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从2012年开始,原则上每月结算一次,于次月15日前结算完毕。如住院人次较少,可每季度结算一次。
3.异地就医一般只能报销住院费和急诊费,只有少数城市可以报销结算门诊费用;
4.异地就医的报销范围和报销比例:以就医地医保目录为准,如药品、医疗设备、诊疗项目、服务设施等,需要纳入就医地医保目录才可以。报销比例以参保地政策为准,包括起付线、报销比例、报销限额等等。
5.如果是支持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在办理出院手续时,在结算窗口就可以直接完成结算。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系统故障等,那么还是需要带上就诊资料,回参保地完成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国家和社会保障残废军人的生活,抚恤烈士家属,优待军人家属。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工伤保险可以在异地报销。
经批准异地就医的工伤职工,可以统筹报销。异地就医报销需经批准。工伤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员工应报告工伤报告,填写相应的工作证明、发票、入学证明、劳动部门清单、工伤、生育系统支付表,单位经理将到财务部支付。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员工应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治疗工伤。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急救。
省内异地就医是指参保工伤职工经批准转至参保地以外省内地级以上市的工伤保险服务协议机构进行工伤医疗、康复或配置辅助器具,参保工伤职工在省内异地就医前需按规定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登记。
异地报销需要上交的材料包括:异地就医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发票、用药明细表;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需盖公司公章),如不是企业参保则不需单位出具的异地就医证明;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需主治医师开证明,然后该主治医师的科主任签字,再到医院医保办公室办理转院证明。异地就医回当地报销比在当地就医少报10%,如没有本地医院出具的转院证明则少报20%。之后带上以上资料到当地医保处即可办理。
工伤怎样赔偿
工伤能得到的赔偿有:工伤医疗待遇;安装辅助器具的费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不超过12个月;职工评定伤残等级的,享受伤残待遇;按月享受支付生活护理费,标准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四十、三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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