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复核不查收入了

公租房复核不查收入了

sclctv 2025-05-10 新闻中心 52 次浏览 0个评论

法律分析

公租房复核不查收入了

是的。从16年开始,公租房备案家庭资格复核内容、复核流程等开始进行进一步规范简化。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的复核内容统一为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是否发生变化,不再复核家庭收入变化情况。因此,在备案家庭申报材料时,只需申报人口、婚姻、住房情况,不用再申报收入情况。此外,对于参加公租房摇号选房、准备签约的家庭,住房保障部门对家庭人口、婚姻、住房情况进行复核后,如没有变化,这些家庭可以直接进入签约流程,这样将大大缩短从摇号到签约入住的时间,从而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第十二条 配租方案公布后,轮候对象可以按照配租方案,到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意向登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在15个工作日内对意向登记的轮候对象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对复审通过的轮候对象,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综合评分、随机摇号等方式,确定配租对象与配租排序。 综合评分办法、摇号方式及评分、摇号的过程和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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