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的社保可以合并。
跨地区社保合并方法,具体如下:
1、原单位申报停止我们的社保;
2、持本人身份证到社保窗口,申请社保关系转移;
3、社保窗口出具一份《社保关系转移单》;
4、到新城市交上社保,可以是工作了在单位交,也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己交;
5、持本人身份证、《社保关系转移单》、一寸免冠照片,到新城市的社保窗口办理社保关系转入。
异地社保转移合并需要的材料:
1、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2、社保编号;
3、《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综上所述,医疗险、养老险、失业险。剩下的生育险和工伤险,是不能办理转移的。所以,如果不转移社保,主要影响的是医疗报销和养老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浙江省内的社保不需要转移。新单位如果给交了社保,那么就不用管了,单位里管交社保的同事就自会把原来的社保转过来了,如果发工资条的时候,没有社保各项扣费,再可以去问单位。
在2012年底,浙江省所有参保人员已全部领到统一的社会保障卡。
浙江省社会保障卡建设工作已在杭州、嘉兴、绍兴、衢州4个城市试点展开,社会保障卡将率先在医疗保险业务中应用。
在全省范围内,参保人员如果在异地生病,只要持该人社会保障卡就可以就医,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可大大简化异地就医的结算流程。
据悉,浙江省已完成省级和试点城市社会保障卡系统建设,实现参保人员持卡就医和异地就医结算应用。
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除了医疗保险,浙江省还将逐步推广社会保障卡在养老、工伤、生育等各项社会保险中的应用。
还有哪些情况不需要或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呢?
1.已经办理退休的人员,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2.在新参保地是临时账户的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3.原参保地社保关系有超3年(含3年)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员,在未提供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等部门法律文书的情况下,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4.原参保地社保关系有欠费且拒绝补缴的情况下,也不能办理社保关系转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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