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可以的,只要满足条件就行。 住房公积金贷款 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也可以直接向 住房公积金 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住房公积金具体贷款流程如下: 借款人提出书面 贷款申请 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 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 借款合同 和 担保合同 ,办理 抵押 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 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 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 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 退休 的; (三)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并与单位终止 劳动关系 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 购房贷款 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 工资 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 继承人 、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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