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异地补办身份证受理点

海宁异地补办身份证受理点

sclctv 2025-05-11 热点资讯 99 次浏览 0个评论

办理身份证还要回老家?

海宁异地补办身份证受理点

你OUT了!

从5月25日起

本省户籍人员

凭居民身份证或本人书面申请

即可在海宁公安任一户籍窗口(办证中心)

申请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外省户籍人员

符合相关条件即可在居住地户籍窗口(办证中心)

申请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海宁公安各户籍业务受理点和咨询电话

海昌所 87277837

马桥所87766088

袁花所87860530

尖山所87951733

丁桥所87662245

盐官所87683119

观潮所87617116

斜桥所87711131

周王庙所87538056

长安所87418169

许村所87550999

盐仓所87963114

许巷所89232911

公安办证中心87021921

省内异地办理

什么时候可以办

2017年5月25日起,海宁所有户籍窗口(办证中心),全面开展居民身份证省内异地受理工作。

哪些人可以办

本省户籍人员,已申领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因证件有效期满、损坏、丢失的,可前往就近的户籍窗口(办证中心)办理。

办理要带什么东西

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或损坏的,申领人凭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申领;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可在户籍窗口(办证中心)填写书面申请后申领。

申请异地受理的流程

1.提出申请。必须本人申请,并带好上述办理所需资料,向受理点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2.采集信息。受理点审核通过后,现场采集申请人的人像和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缴纳工本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每证40元,同时领取公安机关发放的《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4.证件发放。申请时选择办理快递证件的,制证后,由快递公司以专递的方式直接投递至申领人指定的省内地址。邮寄费用采取到付方式,由申领人向快递公司支付。选择受理点领证的,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30日内到受理点领取证件。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哪些人不能办

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采集的指纹信息与原登记的信息比对不一致的;

4.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5.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6.因受技术条件制约等原因,难以确认身份的。

省外异地办理

截至目前,海宁异地受理省份已扩大到全国所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我市户籍人员在外省也可以申请异地受理;在海宁的外省籍人员可前往居住地户籍窗口(办证中心)申请异地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

哪些人可以办

在我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外省籍人员,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户籍窗口(办证中心)提出申请。

1.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

2.已办理居住登记,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

3.持有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的;

4.已办理居住登记,实际居住在本人或直系亲属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并持有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的。

除上述证明材料外,申请换领的,需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需交验居民户口簿、护照、驾驶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证件。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临时居民身份证暂无法实现异地申领,仍需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省外异地办理暂不支持办理快递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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