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的惠州入户方式:
在市辖区,即惠城区、大亚湾区、惠阳区和仲恺高新区4个地区有购房或租赁房子的居民,需提供居住满3年(连续办理居住登记3年或以上)、以及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可互补叠加)。居民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不过,规定也提到,部分地区可适当放宽年限。
在市辖县,即惠东、龙门和博罗三县的乡镇(街道)有购房或租赁房子的居民,并已办理居住证。本人及配偶、父母和未婚子女可以在居住地申请迁入本市居民常住户口。
在惠州买房子不可以直接入户,2016年11月21日惠州市调整了入户限制,取消了在城区的“购房入户”政策,以实际居住和稳定就业为准入基本条件,对户口迁移条件做出适当的调整。具体条件为:
(一)在惠东、博罗、龙门三县城镇,只要实际居住,办理了居住证就可申请入户,没有社保和居住年限的限制;
(二)在建成区(含惠城区、仲恺高新技术开发区、惠阳区、大亚湾区)居住满3年,就业满3年(缴纳社会保险3年)也可申请将户口迁入本地区。
符合此条件的人员可在自己的房产地办理入户,也可在租赁房屋居住地办理申请入户。
关于惠州市户籍的其他规定。
《惠州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第二条规定,市辖区(惠城区、惠阳区、大亚湾开发区、仲恺高新区)落户政策。在市辖区居住满3年,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合法稳定就业满3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或连续经商满3年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其中,综合承载压力较小的区,可以适当放开居住就业和参加社会保险的年限限制。用人单位或个人不能解决入户地址的,可迁入当地政府指定的户籍代管机构。
以上内容参考?广东省政府——惠州市突然调整“购房入户”政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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