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二次报销流程:
一、门诊、急诊费用的报销:
大额医疗互助(门诊、急诊)起付线金额在职职工为2000元,退休人员为1300元。如果一年内累计的门诊、急诊费用,职工不到2000元、退休人员不到1300元,由参保人员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如果在自然年度内达到了起付线以上金额,就可以适用大额医疗互助制度
二、住院费用的报销:
按照规定,目前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住院费用时,在职、退休人员起付线金额均为1300元。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为650元。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目前为7万元。退休人员的个人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个人支付比例的60%,但是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相同,全是由个人支付。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疗机构的级别有关。
“二次报销”就是城镇居民医保或新农合的居民,如果去年看病有高额费用,除了正常报销之外,还能再报一次大病保险,而且不设封顶线。
医保二次报销的定义:其指的是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由退休人员、军残补助等基金将需要个人自付的部分金额按照相应比例再报一次。其实就是补充医疗保险的报销。也就是一年内办理过住院结算手续的住院费用(包含家庭病床和市外就医),全年累计的个人自付部分减去丙类费用在一万元以上部分的均可享受医保基金的二次补助。
医疗补助人员范围:
(一)符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的市直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二)经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列入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三)经市委批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人大、政协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及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其他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四)市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
法律依据: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五条 医疗保险按照保险金的给付性质分为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和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是指根据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支出,按照约定的标准确定保险金数额的医疗保险。定额给付型医疗保险,是指按照约定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的医疗保险。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过被保险人实际发生的医疗、康复费用金额。
公务员医保报销流程
北京公务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般是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
2、大于3000元的,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
1、小于等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2、大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北京医保报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社保卡(由持有社保卡的被保险人提供);
2、门急诊的处方底方(遇上紧急治疗需要紧急处方底方);
3、受伤费用需提供受伤原因,加盖单位公章和紧急情况;
4、机印收费单原件(加盖财务印章);
5、检查、处理、材料和实验室费用详情表;
6、北京市医疗保险转诊(医院)表(由转诊人员提供这份材料);
7、急诊诊断证明原件;
8、《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保险费用审核表》或《北京市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审核表》;
9、《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报销费用明细表》或《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上传费用明细表》;
10、提供材料(通常电子档也可以)。
综上所述,北京公务员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一般是分以下几种情况:
1、在职人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小于等于3000元,公费医疗报销80%,个人负担20%;
2、大于3000元的,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
1、小于等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0%,个人负担10%;
2、大于10000元:公费医疗报销94%,个人负担6%。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主观:医疗保险报销流程:1、凭医保卡或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到医院办理医保联网手续,出院时直接办理结算手续;2、或者是带齐相关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核完成后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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