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道问题,关于您的问题,经过查询转移医疗保险异地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跨统筹区就业前,参保单位或人员携带到转出地办理终止医保参保手续;
2、转出地出具异地参保凭证,并办理转出手续;
3、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医保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医疗保险转入;
4、转入地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当地转移接续条件的,应在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与转出地经办机构联系,生成并发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转出地经办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终止参保人参保手续,以及完成个人账户金额划转;
6、转入地经办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个人账户余额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入手续。
徐州市的社保关系可以转到南京江宁。
医保和养老保险一起转移,社保办理步骤:
1、到转出地(社保局)申请转出,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医保缴费凭证(当场办结)
2、缴费凭证交至转入地(社保局),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接收函)
3、联系函交至转出地(有的地方是社保局直接邮寄),再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由(转出地社保局)直接邮寄至转入地,转入地自动办理接续手续。
详询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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