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只要非深户父母在深圳连续交满五年社保,深圳房产就可以过户给非深户父母。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房产交易过户所需相关资料:
原房主:
1、原房主的身份证及其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未婚的提供户口薄复印件一份及其单位未婚证明原件一份);
2、《房产权证》、《土地证》(或土地证发票)复印件二份;
注:如果该房屋性质是房改房,则必须另提供《个人住房档案》、复印件二份;
原房主(及其配偶)必须到场。
新房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新房主必须到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