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是:继承人到居委会开具法定继承人证明,到派出所开具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到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到驻场税务所办理税收核定更名过户。
依照以下步骤:
一、首先,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书之后才能办理;
如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
二、其次,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
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
而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区公安局办理。
三、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到公证处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
四、取得了上述的证明之后,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则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包括自己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明,父母的死亡证、房产证等资料前往房屋所在地的房管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过户手续。
五、继承房产所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与其他情况涉及到的房产过户一样,需要缴纳相关的税费,而这个税费的很多税种收取都是与房屋的价格有关的,因此,还需要做房屋的评估。
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这个评估报告需要提交给房管中心。
六、缴纳完税费之后,再次来到房管中心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了。
一般情况下,父母过世后房产继承的流程大致如上述所说,如果涉及到遗嘱或者是经过法院裁定的房产继承,还需要将相关的资料一齐提交。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老公去世了,公婆相继去世,房子如何过户
不能。父母过世,留下来的房子,子女不能直接卖。父母作为被继承人去世后,首先需要办理房屋继承及过户手续,一般情况下需要办理法定继承公证;财产所有人才能处分自己的财产,所以继承人继承房屋后,要办理过户登记才取得房屋所有权,继承人取得房产证后,可以自行为房屋进行买卖。
房屋过户的流程
1、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中将明确指出去世户主的原房屋继承人。
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房产证、身份证到房产交易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综上所述,父母去世后的房屋不过户不能卖,不过户就表示遗嘱继承人并没有取得财产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需要出具丈夫和公婆的死亡证明或是骨灰证,还得有两人以上证明公婆没有其他继承人,然后由公证处出具公证书,方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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