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又有便民新措施了。为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精简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减少纸质档案留存,提高公积金窗口服务效能,8月28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理将取消申请材料复印件。
2020年,中心不断强化电子化信息采集工作,积极推行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各类业务时,在已提供原件的基础上,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复印件。窗口工作人员会将申请材料原件当场扫描,分类建立电子文件归档,方便日后查询核验。
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
提取公积金需准备如下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款付款的正式发票;
5.缴存人及其配偶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6.购房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7.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按揭贷款);
8.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购房);
9.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10.户口簿或关系证明(与父母、子女购房)。
(二)购买二手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不动产产权证;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
7.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按揭贷款);
8.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购房);
9.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10.户口簿或关系证明(与父母、子女购房)。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6.拆迁批准文件、花名册;
7.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8.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安置);
9.户口簿或关系证明(与父母、子女购房);
10.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四)购买经济适用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5.缴存人及其配偶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6.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的集资建房批文、审批表;
7.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及花名册;
8.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按揭贷款);
9.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购房);
10.户口簿或关系证明(与父母、子女购房);
11.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五)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建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不动产登记证》;
7.一年内的修建工程决算发票;
8.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建造);
9.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六)在城镇国有土地上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住房翻修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县(市、区)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
6.一年内的工程决算发票;
7.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不动产登记证》;
9.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翻建、大修);
10.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七)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建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6.《集体土地使用证》;
7.一年内的修建工程决算发票;
8.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建造);
9.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八)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住房翻修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乡镇、村镇建设主管部门批文;
6.农村户籍证(与提取人为夫妻关系);
7.农村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的证明;
8.《集体土地使用证》;
9.一年内的修建工程决算发票;
10.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翻建、大修);
11.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九)偿还贷款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借款合同;
5.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单;
6.提前还款证明(提前还贷);
7.缴存人及其配偶购房所在地和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查询记录(第一次提取);?
8.主贷人《个人信用报告》(第一次提取);
9.户籍证明或公积金缴存证明(异地还贷);
10.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11.户口簿原件或关系证明(与父母、子女购房)。
(十)租房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不动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5.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十一)重大疾病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医保定点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
5.一年内医疗费支付证明和社保报销证明;
6.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7.户口簿原件或关系证明(父母、子女患重大疾病)。
(十二)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相关单位灾难事故处理情况证明;
5.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十三)退休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十四)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十五)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护照、签证、国(境)内户籍注销证明;
4.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十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县(市、区)以上医院及劳动鉴定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的证明;
4.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十七)缴存人因服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司法部门判决书;
4.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十八)死亡提取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被宣告死亡证明、被宣告失踪证明;
3.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公证书;
4.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
5.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约定的一类账户储蓄卡;
6.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7. 第一顺序继承人书面承诺书(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低于3000元)。
(十九)低保提取
提供资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一类账户储蓄卡;
3.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 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5.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二十)法院执行划扣
提供资料:
1.法院执行裁定书;
2.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
3.工作证;
4.执行公务证;
5.法院判决书。
提醒大家>>>
? 《个人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只需提供简版)、不动产查询记录、贷款余额单等自打印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已婚需提供结婚证;
?协议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和民政局签章的财产分割协议,判决离婚需提供法院判决书;
?未婚或丧偶需签署《单身声明》;
?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同一套住房,应在同一个月以内申请;
?其他未尽事宜按《德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办法》(德公积金管发20193号)规定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德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有。
一、提取条件1.缴存人符合本条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中只能二选一;3.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予支持;4.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地址应当在缴存人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
5.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写在《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该套住房的贷款信息后办理
二、提取材料购买商品住房需准备的材料: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4.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5.购房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6.购房款付款的正式发票7.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8.购德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需提供_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微存证明近期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9.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写提供关系证明。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的集资建房批文、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购买二手房雪准备的材料: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4.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5.存量房买卖合同.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
7.不动产产权证.8.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9.购德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写提供_存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期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10.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准备的材料:1.缴存人身份证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4.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6.拆迁批准文件、花名册
7.购房款发票或收据8.购德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需提供缴存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期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9.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
三、提取申请时间1.缴存人及其配偶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同上一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问隔满一年及以上
2.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用于同一套住房,应在同一个月以内申请
3.购买商品住房,应当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4.购买二手住房,应当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年内申请
5.购买拆迁安房,应当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一年内申请
四、提取额度1.购买商品住房支付金款,提取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房款总额;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房款总额扣除按揭贷款金额的余额
2.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不烟过契税课税房款总额;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课税房款总额扣除按揭贷款金额的余额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为缴存职工补缴金额,根据购房合同和拆迁协议核定
4.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算
一、提取条件
1.缴存人符合本条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在德阳市行政区域内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
2.缴存人及其配偶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中只能二选一;
3.缴存人及其配偶购买
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予支持;
4.购买自住住房,房屋地址应当在缴存人或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公积金缴存地。
5.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写在《个人信用报告》显示该套住房的贷款信息后办理。
二、提取材料
购买商品住房需准备的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购房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6.购房款付款的正式发票
7.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8.购德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需提供_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微存证明近期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9.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写提供关系证明。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还需提供经济适用房管理部门的集资建房批文、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购买二手房雪准备的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存量房买卖合同.
6.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发票。
7.不动产产权证.
8.按揭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须提供《个人信用报告》
9.购德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写提供_存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期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10.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
购买拆迁安置房需准备的材料:
1.缴存人身份证
2.缴存人的一类账户储蓄卡。
3.缴存人婚姻状况证明
4.缴存人及其配偶公积金缴存地及购房所在地不动产查询记录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
6.拆迁批准文件、花名册。
7.购房款发票或收据
8.购德阳市行政区域外住房需提供缴存人或其配偶在购房所在地户籍证明或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近期连续正常缴存六个月以上)。
9.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需提供关系证明。
三、提取申请时间
1.缴存人及其配偶一年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同上一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间问隔满一年及以上。
2.缴存人及其配偶提取住房公积用于同一套住房,应在同一个月以内申请。
3.购买商品住房,应当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4.购买二手住房,应当自办理不动产登记证后年内申请。
5.购买拆迁安房,应当自取得购房款发票或收据后一年内申请。
四、提取额度
1.购买商品住房支付金款,提取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房款总额;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备案合同房款总额扣除按揭贷款金额的余额。
2.购买二手房,提取金额不烟过契税课税房款总额;采用按揭贷款购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契税课税房款总额扣除按揭贷款金额的余额。
3.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金额为缴存职工补缴金额,根据购房合同和拆迁协议核定。
4.缴存人和配偶以外的共有人共同购买同一产权的自住住房,房屋已明确产权份额的,提取额度按各自产权份额提取,没有明确份额的平均计算
新希望控股集团以2180.79亿元营收蝉联榜单
第一名。
通威集团和蓝润集团位列榜单第二三位,营收分别达到926.35亿元和710亿。
从地区分布来看,成都市共计有43家企业入围四川100强民营企业榜,上榜数量居全省第一。
其次德阳市以12家入围企业排在第二位,遂宁市和绵阳市各有6家企业入围,乐山市、雅安市和宜宾市各有4家企业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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