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窗口暂停办理业务

服务窗口暂停办理业务

sclctv 2025-04-26 新闻中心 64 次浏览 0个评论

广大市民:

服务窗口暂停办理业务

自疫情管控全面放开以来,静宁县政务服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新十条”疫情防控规定,对进入政务大厅办理业务的群众不再查验核酸和健康码。经过近一周的运行发现,进入政务大厅的人员较为复杂,服务人员和窗口工作人员相继出现感染,为保证大厅各服务区(窗口)工作能够持续正常运转,保障办事群众健康安全,从12月21日零时起,对政务大厅进入人员采取适度限流措施,暂停通过网上全程可办、手机终端可办业务窗口现场受理,实行窗口业务人员后台电话指导业务受理,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一网通办”事项网上办,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1、对可通过甘肃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全流程办理的87项重点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见附件1),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2、已初步实现与甘肃政务服务网对接的个体(含合作社和企业)新成立(含变更和注销)业务以及食品(含药品和特种设备)许可登记业务,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3、政府投资项目审批业务和公积金业务,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4、对不动产预告(含抵押和查询)登记业务、烟草证申领业务,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二、“手机终端”业务自助办,暂停窗口现场受理。

1、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业务,请下载注册“甘肃人社手机APP”,在手机终端自行认证。

2、一般发票申领可在五金巷和南关十字税务自助大厅进行申领,自开发票(免税)业务请下载注册“电子税务局”进行申领。

3、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盖章)业务,请关注“交通运输部”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受理办理,下载保存相关电子凭证。

4、居民(含职工)异地就医备案和城乡居民暂停参保业务,请分别关注“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或“甘肃易服务”微信公众号,自行申请受理办理。

三、进入政务大厅办事须知。凡前来政务大厅需申请办理现场业务的人员,请自觉履行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个人防护,自觉排队、保持1米以上距离、规范佩戴口罩,快办快走。有下列情形的人员请不要进入大厅:1、高风险区来静返静尚未落实居家自我隔离措施的人员;2、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时间未满的人员;3、身体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的人员;4、与已感染人员共同生活居住的人员。

兰州市社保怎么转甘肃省社保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是政府帮助广大被征地农民实现“老有所养”的一项惠民政策。被征地农民参加的养老保险其实质上就是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存在任何风险。

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养老金待遇与城镇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养老金同步调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领取养老金年龄后,在领取城乡居民养老金基础上增发个人账户政府补贴养老金。

各地政策不同,以甘肃省为例,根据《甘肃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规定:

第四条征收土地时年满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征收土地面积占现有承包土地面积20%(不含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应当参加养老保险。

其中征收土地面积80%(不含80%)以上的视为完全失地农民(情况特殊的市州可以按照最低人均占有土地量确定),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征收土地面积20%—80%的,视为部分失地农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相衔接。

第五条征收土地面积20%以下的暂不纳入,本办法实施后再次征收土地的,可累计计算后执行。征收土地面积80%以上,剩余土地能够保障基本生活的,可自愿选择参加部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

第六条被征地农民(包括完全失地和部分失地)参加养老保险的费用由个人和政府共同承担,其中,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采取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趸缴的办法缴清。

第七条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以土地出让方式征用的各类用地,必须保证养老保险费用足额落实后,才能征用土地,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解决。对一时难以确定养老保险资金的,按照本办法测算预留资金,待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据实结算。

第九条?完全失地农民,缴费标准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按20%的缴费比例乘以15年计算应缴费总额。

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政府补助全部记入统筹基金。参保时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每增加1岁个人少缴应缴费总额的十五分之一。男满75周岁、女满70周岁以上的,个人不缴费。

第十条部分失地农民,缴费标准以所在市(州)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为基数,根据征地数量和对其生活影响程度划分若干档次确定缴费总额。

原则上,征收土地占现有承包土地面积20%—80%的,按照每增加10个百分点划分一个缴费档次,对应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8倍确定缴费总额。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资金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参保时超过60周岁的,每增加1岁个人少缴应缴费总额的十五分之一,75周岁以上个人不缴费。

第十一条完全失地农民按本办法规定的标准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管理。其中,参保缴费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组成。参保缴费时未达到待遇享受年龄的,本人可自愿选择继续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续缴,个人账户连续记录,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办法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

第十二条部分失地农民按本办法分档缴费后,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时年满60周岁以上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见附件)计发养老保险待遇。60周岁以下人员,个人账户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管理,所缴资金存入财政专户。

已开展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继续参保缴费,个人账户合并计算,到达待遇享受年龄时按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计发养老金。

第十三条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后,在领取待遇前或之后死亡,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或余额中的个人实际缴费部分(包括本金和利息),由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凭有效证件,一次性领取。既无法定继承人又无指定受益人的,个人账户中的储存额或余额并入统筹基金或调剂金。

扩展资料:

甘肃宁夏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上的制度探索

甘肃:被征地农民养老分类参保

7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被征地农民社保政策落实情况汇报会获悉,该省对被征地农民区分不同情况解决养老问题,其中征收土地面积8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剩余土地交回村集体后,可转为城镇户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甘肃省规定,将年满16周岁、征收土地面积占现有承包土地面积2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参保范围,征收土地面积8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模式。

征收土地面积20%~80%的被征地农民实行完全个人账户模式,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衔接。在保险费用筹集方式上,甘肃省采取政府和个人双方筹资的原则,个人承担40%,政府承担60%,在征收土地时一次性付清保费。

甘肃省还将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制度适当衔接,一方面促进被征地农民身份转换,另一方面在设计被征地农民基本保障制度时,考虑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社会保险适当衔接。

截至2013年底,甘肃省已有14万人参保,1.5万名符合养老金待遇领取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宁夏:被征地农民自选养老保险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出台《关于鼓励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全区近22.3万名被征地农民可自愿选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今后新增被征地农民也将按照《意见》纳入社会保障体系。

《意见》规定,具有宁夏户籍且承包土地全部被征收,或人均耕地川区在0.5亩以下、山区在0.8亩以下,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16周岁以上农业人口(不含在校学生),可选择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被征地农民参加养老保险缴费和待遇水平,以2012年度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48961元的60%为基数,按20%费率缴费测算,其中政府承担12%,被征地农民个人承担8%。被征地农民参加两种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一致。

据了解,此次解决自治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大约需要112.37亿元,其中政府承担67.42亿元,被征地农民承担44.95亿元。

参考资料: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步骤:

1、带身份证原件在新就业社保局开个接收函(要看当地政策,有的地方需要有的地方不需要)。

2、参保人离开本兰州市前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社保卡到本市社保局或本市各镇(街)社保办事处打印本人在本市参保的《缴费凭证》。

3、参保人持《缴费凭证》到新就业参保地的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接续。

4、新就业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社保转入兰州:

1、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先在本地办理参保登记。

2、提供原参保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3、填写《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兰州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办理养老关系转移手续,转入成功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将办结情况通知当事人或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自中国隆昌新闻门户网,本文标题:《服务窗口暂停办理业务》

每一天,每一秒,你所做的决定都会改变你的人生!

发表评论

快捷回复:

评论列表 (暂无评论,64人围观)参与讨论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