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报销流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社会保险 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 工伤 和 生育保险 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 女职工 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 医疗费用 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 医疗费 ,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另外,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张家口市医保怎么缴费网上缴费
该局试用期一月工资是2358。转正后要按照层级发放工资和福利待遇。
试用期工资将依据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冀人社发〔2022〕17号)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1.5倍支付(含保险个人缴纳部分),根据查询河北省人社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可知张家口月最低工资标准是1590。因此试用期一月工资是1590×1.5=2385。
试用期满,按照《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确定层级及工资标准,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张家口市医保网上缴费的方法有:
1、支付宝缴费:支付宝首页点击市民中心,下拉选择社保缴费。输入身份证号姓名,选择医疗保险进行查询,按步骤点击缴费完成付款。
2、微信缴费:微信关注“河北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办税服务厅”,选择“社保缴纳”,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选择“城乡医疗自主缴费”,按相关信息填写完善后自动跳转到支付页面,支付完成后即可完成缴费。
3、官网缴费:登录当地所处城市的社会保险网上申报服务平台,进入网上自助缴费页面,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阅读接受打钩,完成短信验证后会显示参保人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就可以点击支付。
4、银行APP缴费:目前大多数银行都提供医疗保险缴费业务,具体缴费步骤根据各银行页面提示进行操作。合作银行端有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农村信用联社、河北银行、张家口银行等银行。
5、手机APP缴费,以张家口人社”APP为例,点击进入电子社保卡全国服务页面,在“社会保险”栏目点击“社保缴费”模块,就可以为自己或为他人进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啦。
医保在哪可以查询
医保查询的地方有如下:
1、电话查询。参保人可以直接拨打全国社保热线12333,提供身份证号码或医保卡号即可获得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
2、社保局官网查询。参保人登录当地的社保局官网,注册账户,填写自己的社保电脑号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获取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
3、手机查询。参保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或者其他社保局的服务账号,绑定自己的社保账户,就可以获取医疗保险的相关信息。
4、社保中心查询,带上个人身份证及医保卡到所在地区的社保中心即可进行查询。
综上所述,张家口市医保网上缴费的方法有支付宝缴费、微信缴费、官网缴费、银行APP缴费、手机APP缴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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