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卡遗失补办流程如下:
1、被保险人遗失社保卡后,拨打社保中心12333挂失,社保中心将在1小时内冻结其账户挂失;
2、被保险人持身份证到区(县)社保中心或街道社保服务点办理补领。
补发上海社保卡所需材料: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到就近的区县医保中心办理,区县医保中心当场处理。被保险人也可以申请就近服务点办理,3个工作日内完成。被保险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点代为办理医保卡。被保险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办理时应携带本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证件。
1)上海社保卡领取方式。市信息服务中心委托邮政定点派递单位负责发卡、签章工作。邮政投递单位应当将新社保卡投递到申请人指定的投递地址,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新社保卡时,申请人应当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邮政投递人员或者社区受理网经办人员应当对收卡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审核,并由收卡人签字。
2)全市社区网点和银行指定网点可以接受即刻更换,即刻可取。银行网点可以受理由市卡中心提出并出具的补发申请。持卡人如需变更姓名、社保号或服务银行,须先到原服务银行办理注销手续,再办理重新申请手续。持卡人也只能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或社区网点开通社保功能;您也可以在申请登记时使用手机或固话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2222。仅启用社会保障功能。
3)上海社保卡挂失。电话挂失:持卡人社保卡遗失后,可通过语音服务电话“962222”挂失。电话挂失前,应当提供失主的姓名、公民号码、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电话预挂失的有效期为24小时,丢失人应在有效期内办理书面挂失手续。社会保障卡遗失后,持卡人应持居民身份证到就近服务中心书面挂失。书面挂失应当采用正式挂失形式。委托代理人办理书面挂失的,应当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受理书面挂失后,应当出具证明,并及时将挂失信息传送至市信息服务中心。书面挂失有效期为30天,期满后所报社保卡自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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